6月22日,桂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暨安保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廖少昆、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高泉、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健康出席会议。全市基层法院分管院长,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人、中院各部门领导、司法警察支队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2009年工作,传达了全区法院司法警察防逃制逃研讨会、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和安保工作会议精神,对2010年全市法院司法警工作进行了部署。廖少昆院长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司法警察工作和安保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由李高泉副院长主持。
廖少昆院长指出,司法警察是维护审判工作正常开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主力军;是法院展示执法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他要求全市法院要着力打造一流的法警队伍,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打造一流的亮点品牌,全力争创全国法院优秀司法警察称号。为此,他提了四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发挥司法警察在值庭押解、法庭安检、维护庭审秩序、采取强制措施、参与案件执行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支持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强化广大司法警察亲民、为民、护民意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要大力加强法警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及时充实法警队伍新生力量,理顺管理体制,规范职能,切实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对“五个严禁”、“十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督察,加大对违规违令者的处罚力度,四要以司法警察等级评定为切入点,狠抓管理、狠抓制度落实,装备建设和队伍建设。
三、要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广大法警树立正确的理想观,做到爱国、信党,全身心地实践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职业观,珍爱自己的法警工作岗位。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增强警员依法办事意识,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进一步加强警务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四、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警察工作。要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司法警察在队伍建设、职能发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司法警察队伍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出台的规章制度,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警务保障。
五、要切实改善司法警察装备,提高司法警察待遇。要按照规定配齐、配足司法警察执行任务所必需的枪支、弹药、械具、个人防护装备、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要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司法警察警用装备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为司法警察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证。要切实提高司法警察物质待遇和政治待遇。
他要求各部门、各基层院要及时传达落实全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吸取湖南永州“6.1”事件和广西梧州“6.8”事件血的教训,分析、查找当前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法院机关安检工作,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法院和法官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