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管理 > 人事队伍建设
桂林中院切实加强法院党的组织建设
作者:赵顺恩  发布时间:2010-06-29 09:37:56 打印 字号: | |
  桂林市中级法院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为加强法院党的组织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法律在审判工作中得以正确实施、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完成。

  全院强化党组的领导地位,发挥党组在法院机关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保证人民法院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该院要求两级法院党组要正确把握人民法院正确的审判工作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保证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法律在审判工作中得到正确实施。两级法院党组在把握好方向的前提下,要善于和敢于抓好法院工作中的大事,如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等等。通过强化党组的自身建设和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通过强化法院党组的自身建设,真正把党组一班人锻造成为熟悉党建业务、勇于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坚强战斗集体。

  该院按照党章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完善党支部的设置,党支部能建立在庭上的即建在庭上;同时,加强党支部班子的配备,按照选举程序,选举那些热心于党建工作、精通党建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支部委员会成员,并选好党支部书记,从而增强党支部的战斗活力;此外,把党支部的班子建设好,思想建设好,队伍建设好,作风建设好,制度建设好。突出强化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不断给法院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增强党组织的生命力。同时,明确发展新党员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严格党员条件和标准,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充分调动新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激发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此外,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完善培养程序,为入党积极分子创造一个靠拢组织、切实感受到组织培养、党性熏陶的氛围,为发展新党员提供政治思想可靠、作风优良的后备力量。
来源:党办
责任编辑:赵顺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