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推行法官文明用语和禁忌用语的通知》要求,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基层法院、传达到每位法官和工作人员,并围绕法官文明用语37句和禁忌用语27句进行学习。
自治区高级法院推出法官文明用语,涉及到信访、立案、庭审、执行等各个方面,并相应规定了严禁使用有损法官形象的不文明的禁忌用语。文明用语包括在打电话时的文明用语,接待来访人、当事人时的文明用语,到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办案时的文明用语,及法官和工作人员到群众家中取证时的文明用语。工作忌语要求法官和工作人员在任何场合严禁使用“不知道!”,“ 你有完没完!”,“ 把材料放下,回去等着!”,“这话是你能说的吗!”,“你不服,到上面告好了。”等等生硬、无礼的语言。
该院要求每位法官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认真推行文明用语,杜绝禁忌用语,杜绝粗俗不文明的行为,杜绝所谓“雷人官话”,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冷、横、硬、推”的现象,把司法为民从细处做起,从小事抓起,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提高司法水平,改进审判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全面树立和提升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并对每位法官和工作人员执行和遵守文明用语和禁忌用语情况予以跟踪监督,凡是有群众和诉讼当事人反映法官和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和用语不文明的坚决给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