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平乐县人民法院在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一整套防范机制、自律机制和惩戒机制,构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堡垒,树立法院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一是完善廉政防范机制。该院通过利用全院干警大会、观摩庭审、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和专题报告会等活动,不失时机地开展廉政教育,做到警钟常鸣,“毛毛雨常下”。通过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印制“五个严禁”监督卡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监督范围由“八小时”内为主,向“八小时”外延伸。通过廉政谈话、告诫谈话等方式,坚持关口前移,切实掌握思想动态,抓好思想防范,适时加以引导,培养干警廉洁司法的作风。
二是健全廉政自律机制。该院在全院实行“一岗双责”,通过层层互签廉政责任状,人人缴纳廉政风险押金等形式,推进廉政长效机制建设,实现下级监督上级,上级严管下级。为法院干警建立廉政档案,把干警自觉实行回避和拒礼拒贿、拒吃请等廉政情况,群众反映干警违法违纪信访情况及其调查核实、处理结果等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以此作为考核、提拔任用和是否胜任审判岗位的依据,健全法院内部监督机制。
三是落实廉政惩戒机制。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对干警违反“五个严禁”、不履行或履行工作职责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有一件查处一件,追究责任不手软。
通过完善廉政防范机制、健全廉政自律机制、落实廉政惩戒机制等一系列廉政 “组合拳”,平乐县人民法院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1-6月份,该院干警恪守己任,无违法违纪现象出现。同时,不断涌现出法官黄健拒贿2000元,法官莫晓宁、林健壮拒收礼品、拒吃请的好现象,廉洁执法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