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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院招录10名聘用制法警
作者:余作才  发布时间:2010-08-12 11:21:24 打印 字号: | |
  • 新法警们在训练(图一)
  • 新法警们在训练(图二)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增强服务保障能力,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试行聘用制暂行办法》的规定,桂林市中级法院从今年6月份开始,经过体能测试、身体检查、政审面试,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了10名聘用制法警(男性8人,女性2人),并于7月底圆满完成了此次招录工作。他们经过一周的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后,8月12日将分到法警支队一线工作。

  为了确保录用法警质量,该院做到了“四个严格”,即:一是严格招录人员身份,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二是严格招录人员年龄,年龄严格控制在25周岁以下。三是严格招录人员标准,所有应考人员必须身体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具有一定特长。四是严格执行招录程序,为保证招录工作的公正性,制定了招聘简章,严格报名、体检、体能测试、政审面试程序。

  此次招录的10名聘用制法警不但为法警支队补充了新鲜的血液,充实了警力,也为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来源:市中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