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今天在北京通过远程视频对你进行提讯。你听清楚了吗?”“清楚了。”…… 9月8日上午,在荔浦县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付正龙及同案犯刘文赤(被判处无期徒刑)、古敬忠(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进行了远程提讯。这是今年最高法院第二次在该院通过视频“面对面”远程提讯死刑犯。
最高院法官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审查,包括被告人身份情况、案件事实、证据、犯罪情节、有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等情况。被告人付正龙,男,广西荔浦县人,初中文化,农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付正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定同案犯刘文赤抢劫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古敬忠(未满18周岁)抢劫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后被告人付正龙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依法将案件报送最高法院复核。
在整个提讯过程中,视频画面和音频效果良好,被告人在提讯过程中也表示这种远程提讯非常公正,自己的法律权益得到了保护。整个提讯持续了近三个小时,提讯结束后,提讯笔录通过法院内部专网及时传真至我院,由我院工作人员打印后交被告人核对签名,并将被告人确认签名的提讯笔录通过机要寄至最高法院。
远程视频系统是运用高科技手段,通过计算机网络建立声音、视频图像传输通道的新型提讯方式,全部讯问过程由远程视频系统自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通过远程视频提讯进行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贯彻科技强院方针的具体体现,大大节约了审判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