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发达国家,法官是指拥有娴熟法律技艺、具有强烈贵族精神和丰富知识在司法机构中审判人员的通称,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和极高的人际威望。而我国的法官是指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
由于政治体制及法律文化的不同,中西方法官的角色定位及法律品格存在巨大差异。西方法官是一种高高在上,神圣而又尊贵的群体,我国的法官则强调要与普通民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社情民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也是我党多年来积累的宝贵经验。虽然如此,但法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跟普通民众相比,还是具有其自身强烈的符号识别。
由于法官掌握着国家司法权,代表着公平正义,无疑会承受来自社会民众巨大的期望和监督。可以说法官既是位高权重责任大,又是时刻处于风口浪尖的舞者,稍有不慎就会身败名裂。这就要求法官不仅仅在上班工作期间要严守纪律,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严格约束自己。可以说对法官的道德标准是处处都要高于对一般社会民众的要求。选择了法官职业,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态度。而这又应该是种什么样的生活态度?
首先,法官的生活应是一种低调、内敛的生活。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时间及空间,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业余活动。但作为法官,除了在法庭上代表法律,在社会上仍然会让人将其活动或多或少与其法官身份联系起来。一名经常出入娱乐场所,或酗酒、或结交狐朋狗友的法官,总会让人怀疑其在法庭上能否公正断案,是否是清正廉洁。进而会导致人们对法律及整个法官队伍都产生怀疑。由此可见,法官在日常生活中保持一种低调、内敛的生活态度是多么的重要,一言一行都要谨慎,要时刻注意不能让自己的言行有损法院及法官形象。因为那不仅仅代表自己,还代表整个法官群体。
其次,法官的生活应是一种乐观、豁达的生活。法官每天要处理大量的矛盾纠纷,见到的大多是社会中阴暗的一面,如果法官不能保持一种乐观的态度及豁达的心胸,对自己、对家人甚至对社会都会是一种伤害。一名乐观豁达的法官往往能用情绪感染悲观失望的当事人,带领他们走出黑暗的心理,化解纠纷迎向新生。
再次,法官的生活应是一种进取、热情的生活。法官对生活要充满激情,时刻保持一颗上进之心。因为社会是不断发展进步的,法官不仅要熟悉法律知识,更要熟悉社会知识。只有对生活充满热情,才能保持对知识学习吸纳的兴趣,才不会墨守成规,才能不断取得进步。
最后,法官的生活还应是一种谦和、简单、纯朴的生活。法官应时刻保持一颗谦逊、和善之心,待人真诚,与人为善;情趣高雅,不贪图享受。这才能跟法官高尚的职业相匹配,才能时刻保持人民法官清廉公正的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