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灌阳法院坚持从严治警、从严待警的原则,在科学、规范、精细、严格管理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建章立制上规范干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审判工作保持良好态势,呈“三高一低”良好局面,即结案率高、执结率高、调解率高、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低。今年1—8月,该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共448件,已审结320件,结案率为71%,其中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8%;受理执行案件56件,已执结40件,执结率达71%。在上诉案件中,仅2件改判,无一发回重审。
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评查制度、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操作规定、庭审行为规范、案件质量差错追究、发回重审和改判通报、车辆管理、公物管理、综合目标考核等三十项制度,并按照审判工作规范、执行工作规范、队伍建设工作规范和综合管理工作规范分类编印成《灌阳县人民法院制度汇编》,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机制。同时抓好各项规范管理机制的完善和落实,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 使各项制度真正成为管人、管事、管权、管物的重要手段,增强了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公正意识、管理意识、保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