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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法院“立案信访窗口”现场会暨司法行政装备工作干部培训班在桂林中院召开
作者:余作才、王国裕  发布时间:2010-11-04 09:04:59 打印 字号: | |

2010年11月2日,全区法院“立案信访窗口”现场会在桂林中院召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秋慧、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兰生昌、桂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周国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少昆、自治区高级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覃祚著、立案二庭庭长梁文、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彭久玉以及来自全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科)负责人,桂林市两级法院分管立案信访工作的副院长、立案庭庭长、办公室主任、市中院中层领导共10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兰生昌主持。


会议召开前,与会代表首先参观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高院统一“窗口”名称、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功能设置、统一外观标识、统一文明用语、统一装备配置、统一便民措施、统一在“窗口”醒目处展示司法核心价值观“八统一”要求改建峻工的新的诉讼服务大厅。


桂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周国新致欢迎词。桂林、贵港、防城港、崇左、梧州、来宾中院介绍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黄健康副院长代表桂林中院作了题为“多措并举 真抓实干努力创建民心工程”的发言。下午,就如何完成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和做好司法行政装备工作分别套开了两个会议。


立案庭庭长会议有三个内容:一是由柳州、玉林、崇左中级法院分别介绍关于信访积案的清理、诉调对接和立案调解的典型发言。二是各中院结合会议要求和各地实际就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和信访积案的清理和立案受理的问题做讨论发言。三是讨论修改涉诉信访的积案的终结办法和八个标准的具体要求,提出修改意见。


行装科长会议主要内容是以会代训的形式,由高院行装处处长彭久玉、副处长黎素云就有关业务问题进行讲课。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秋慧在会上作了讲话。她指出,前三季度我区法院的“窗口”建设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成效显著。一是“窗口”建设硬件任务大部分已完成;二是“窗口”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三是“窗口”功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四是“窗口”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五是“窗口”创建工作中各有特色。创建工作中,各级法院按照“八大功能”、“六大区域”要求狠抓落实,而且注重突出特色,抓出亮点。她要求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通过健全机制建设、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行为、推出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使“立案信访窗口”成为人民法院贴近民众、服务民众、赢得民众的桥梁和纽带。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攻坚克难,抓紧抓实;二要集中精力,加强协作配合,确保“窗口”建设任务完成;三要争先创优,抓出特色,抓出亮点;四要加强“窗口”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司法;五要强化督促检查,全面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全力以赴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窗口”建设任务。


 在谈到如何推进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时,林副院长指出,自开展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以来,各级法院积极开展活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排查积案,通过领导包案化解、边排查边化解等工作措施,全力做好集中化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肯定成绩同时,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全区法院清积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遇到不少困难,整体工作不平衡,化解率不高。至9月份,全区法院平均化解率仅为29.34%,离年底完成化解70%的工作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形势严峻。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领导包案;二是综合施策;三是协调配合;四是规范程序。


    在谈到如何做好立案受理审查工作时,林副院长要求,一要在统一认识上下功夫,审慎处理敏感性、群体性纠纷案件;二要在加强指导上下功夫,依法处理新类型、疑难纠纷案件;三要在强化“诉调对接”上下功夫,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11月3日上午,与会代表还顺路到永福县法院进行了参观。高院林秋慧副院长到永福县法院百寿法庭视察指导工作。

来源:市中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余作才、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