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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法院能动司法服务大局获肯定
作者:高中杰、陈丽娜  发布时间:2010-11-05 08:20:05 打印 字号: | |

200711月,广西区党委提出“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的战略目标,临桂县为打造集政务、商业、商贸和文化生活为一体的生态新城,承载着全面建设发展的历史重任。临桂法院在积极发展临桂新区建设的大环境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主动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努力找准服务新区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运用审判职能,有效担负起“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县委、政府排忧解难,为临桂新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获得当地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增强司法权威,创造诚信规范的投资环境。临桂县距桂林市区仅5公里,321国道贯穿县境,与桂海高速、桂梧高速、湘桂铁路、两江国际机场共同编织成陆空便利的立体交通网络。区党委提出“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的战略目标打响后,临桂成为投资热土,来自各方的投资资金进入新区,一批重点项目相继开工。作为城市建设主战场的临桂县,其发展前景被各行业广泛看好。3年间新区在售楼盘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由最初的3个增长到目前的20余个,大小各类民营企业1000多家。同时,临桂县相关部门简化企业入驻审批程序,以吸引更多企业入驻临桂新区参与经济建设。如今的临桂,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政治更加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的上升时期,社会关系更加活跃,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也更加强烈。新的重大发展机遇,使临桂县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腾飞时期,社会关系更加活跃,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在司法领域表现明显,不仅民事案件数量激增、案件涉及面广,案件的类型也正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临桂新区建设项目的全面启动,既需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又要求社会的稳定,同时也需要社会的规范与文明。临桂法院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的司法保障机制,凡属新区企业参与和涉及的重大工程、对社会和谐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公共事业项目等,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的予以优先处理,依法适当放开立案、保全和执行条件,保障重大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新区建设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二、开展“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活动,全力服务大局。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临桂县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涉及中小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数量大量上升。为应对金融危机对审判和执行工作造成的影响,临桂法院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活动,通过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调研,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了解企业司法需求,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为缓解企业生存压力,临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慎用保全措施,对确需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严格遵循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灵活采取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措施,尽量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三、提供司法建议,努力破解新区征地拆迁难题。临桂新区建设面临的巨大折迁任务,成为制约新区建设步伐的“瓶颈”。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不仅需要市、县两级政府对行政措施进行调整与重构,同时也离不开人民法院司法职能的能动反应。在征地、拆迁、拆除违法建筑等矛盾较为突出的案件中,临桂法院抽调5名具有丰富行政审判经验的法官,由1名副院长带队,实行“5 2 ”、“白 黑”全天候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自身熟悉法律法规、诉讼程序的优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到拆迁工地进行法制宣传,对征地拆迁、安置农民进行说理及安排工作,帮助完善解困方案和措施。不仅如此,该院还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敏感性,立足自身职能范围,加大矛盾排查力度,及时发现群体性事件苗头并梳理汇总向政府报送预警信息。

    四、创新机制,构筑全方位调解体制。临桂法院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服务新区建设,加快‘三化’进程,构建和谐临桂”的目标,认真探索和创新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把调解作为结案的最佳方式来追求,通过严把立案审查关,做好立案前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同时,还积极参与构建有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大调解”网络,充分利用社区、工会、妇联等各种调解资源,实现诉讼解决和非诉讼解决的联动与协调,建立起一个大调解格局,促进社会和谐和辖区的经济繁荣。20101-9月,临桂法院调解各类民事案件1716件,调撤率73%。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大量矛盾在萌芽状态得到了有效化解,不仅使上访率减少,而且使涉诉信访量大幅下降,新区建设三年来,临桂法院未发生一起赴邕进京上访事件,实现了涉法涉诉案件“零”上访。

    五、加强联动与协调,拓宽纠纷解决途径。对在新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征地、拆迁、安置等方面的案件,单纯依靠诉讼途径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临桂法院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通过立案信访部门做好此类案件的导诉释明和来访接待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同时,临桂法院加强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就近、便捷、快速的争议处理通道,将劳动争议中的矛盾化解在诉前,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效果。

    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临桂法院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推行司法为民措施,努力构建便利的司法救济渠道。一是开展立案便民服务。建立了集接访、审查、立案、收结诉讼费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通过发放诉讼指引、风险提示等引导群众正确诉讼,减轻群众诉累;二是开展司法救助服务。认真落实缓、减、免交诉讼费规定,充分保障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20101-9月,共对20名困难当事人予以了诉讼费减、缓、免司法救助,缓交诉讼费16万元。三是缩短案件审限。对因劳务纠纷、工资报酬、工伤损赔等民生案件,一律予以快速审理和执行,并积极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20101-9月该院共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56件,结案156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39,调撤率达25%。

    七、狠抓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目前,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越来越强烈。临桂法院通过优化审判管理运行机制、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一对案件质量定期评查,做到严格把关,逐案检查,层层负责,确保司法公正;二是改进学习方法,通过每月“一题一案”的政治业务答题方式加强干警自觉学习;三是主动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设立投诉中心、庭审观摩、发放随案监督卡,走访当事人等形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案件质量有新的提升;四对符合再审条件应当再审的案件实行“宽进严出”,开启正当申诉之门,有效解决申诉难问题,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八、开展便民、利民的宣传活动,优化辖区法治环境。法院宣传工作在普及法律知识、加深人民群众与法院联系沟通,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临桂法院在宣传工作中,围绕“服务地方经济、推进社会管理”这一重点,建立一只高素质的宣传队伍,以宣传媒介为平台,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打造专题宣传栏目、报道典型案例、及时报送新闻稿件,宣传法院工作,介绍法律知识,在思想上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来源:临桂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