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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规范执行 确保公正
作者:廖毅  发布时间:2010-11-10 16:02:05 打印 字号: | |

    针对现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执行案件的特点和规律,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不断更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体现执行公正。

    首先,该局增强全院一盘棋的思想,注重与各业务庭的沟通、协调,力求从立案到审理的各个环节上与执行相互衔接与配合,化被动为主动,着力从案件源头上缓解执行难

    其次,该局不断改进执行机制、方式和方法,努力克服执行难。建立切合自身实际的执行新机制,制定了《执行流程管理规程》,将强制执行权一分为三,即执行命令权、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判权分属不同的合议庭,按繁简分流、流程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设定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明确职责,互相制约,改变了过去执行人员一执到底的传统做法,提高了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该局在执行中实施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在要让公正来得明明白白,要让公正变得实实在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实行了五公开二推行,即执行风险、财产调查、财产处分、异议审查、执行进程公开,推行执行听证制和执行举证制。制定了《关于案件执行中财产评估、拍卖的有关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实施细则、《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个案执行日志的规定》、《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及其流程管理规定》、《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款物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局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本院执行工作中的委托评估、拍卖行为,公开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防止暗箱操作。

第四,该局在整改中提出了以公开促进公正,以公开求认同的执行理念,通过各种形式公开执行监督、举报电话、执行员名单,让每位当事人知晓承办执行人员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同时,针对执行案件自由裁量权大、随意性大、监督难度大的特点,执行局全面实行执行公开,推行阳光执行,做到执行程序公开、执行承诺公开、财产处理公开,将执行案件受理条件、申请人权利义务、收费标准、执行措施、执行期限以及违法违纪受何种处分等情况公诸于众,严格按最高法院的规定处理执行财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减少无谓上访,确保执行公正。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