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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大力培养青年法官,强化法官队伍建设
作者:黄侣松  发布时间:2010-11-29 14:52:46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重视加强对青年法官的培养,充分调动青年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拓展年轻人才培养渠道,提供施展才华平台,助推青年法官快速成长,促进法官队伍整体司法能力的提高。

鼓励干警积极学习。组织干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 “远学陈燕萍、近学文惠新”等活动,通过“法官周末讲坛”等学习载体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与业务能力,还对通过以自学、函授等方式提高学历水平的干警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通过司法考试是法院干警获得法官资格的首要必备条件,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也是对年轻干警法律业务知识能力的一个综合考验。因此,兴安法院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设法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干警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与学习环境,在食宿交通、学习时间、学习资料、学习费用等方面提供便利与帮助。自2006年以来,兴安法院通过公务员考试共招录了17位年轻干警,其中就有13位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其中10位年轻干警参加了初任法官培训,极大的充实了青年法官后备队伍。

大力培养年轻法官。兴安法院重视对年轻人才的培养和开发,努力为年轻人才的成长拓展渠道,为其提供发挥价值的平台。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完成初任法官培训并达到助理审判员条件的年轻干警,及时依照法定程序将他们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并要求资深法官在审判中要认真负责、全面细致地对他们进行指导和帮助,助推年轻法官成长,提升兴安法院法官队伍的整体司法能力。仅201010月,兴安法院就任命了5位助理审判员,有力充实了法官队伍。

大胆起用青年法官。部分青年法官工作时间相对较长,业务能力突出,实践经验充足,有能力、有精力、有活力,敢闯敢干,可担重任。因此,院党组对其给予充分信任,大胆起用,提拔了一位青年法官担任正职中层领导,负责主持民事审判一庭工作,提拔了四位青年法官担任副职中层领导,其中有二位还是女性青年法官。此举在全院树立了“能者能上”的良好人才激励氛围,有效的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极大的激励了年轻干警向榜样学习、向先进看齐。

注重法官队伍传接。资深法官业务技能纯熟、实践经验丰富,青年法官理论功底扎实、精力旺盛肯干。兴安法院合理配备业务庭的法官,注意充分调动青年法官的积极性,充分利用资深法官的经验,要求老法官与年轻法官要团结协作,有效发挥团队优势。为推动青年法官快速成长,院党组要求资深法官要对青年法官进行无私到位的“传、帮、带”,注意在办案过程中点拨、指导,共同努力办出精品案,促使青年法官早日担当大任。

争取支持提高职级。兴安法院一直高度重视解决干警政治级别问题,努力争取县委、人大支持,提高青年法官职级待遇,在院党组的努力下,兴安法院现已有5位青年法官获得了副科级别,有效改善了青年法官队伍的政治待遇。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