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邀请10名驻桂的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并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区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蒋浦一行8人、桂林市中级法院院长廖少昆以及桂林中院部分中层领导共30余人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蒋浦首先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通报了2010年全区法院主要工作情况。蒋浦指出,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法院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都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大局;二是大力推进和谐司法,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四是围绕公正廉洁司法,强化监督管理、狠抓队伍建设;五是加强基层司法,夯实社会和谐稳定根基;六是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参加座谈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对广西法院2010年的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今后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性和建设性意见。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在今后的司法实践过程中,要从广西的实情出发,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端正办案理念,在审判工作中维护法律权威,增强审判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司法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司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加大纠正冤假错案的力度;加大案件审理后的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为我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蒋浦强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说明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平时对我们工作的充分关注,说明了他们对我们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爱护,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会后,对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设,一定要一条一条地进行认真整理和综合,并发给区高院机关和全区法院,下一步要按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整改工作。他对全区法院做好相关工作提了四点要求:
一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推动全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二要建立完善机制,努力实现接受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要进一步创新形式,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接受监督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