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瞻仰红军纪念碑 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陈彦冰  发布时间:2011-02-24 08:23:53 打印 字号: | |

223日上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少昆带领50余名党员干警来到兴安红军纪念碑前,缅怀革命烈士,重温入党誓词,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当天,细雨霏霏,干警们身着制服,胸佩徽章,队列整齐,神情肃穆。廖院长带领干警们向纪念碑敬献了花篮,并鞠躬致敬。之后,面对鲜红的党旗,面对雄壮的纪念碑,由廖院长领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的誓言响彻红军烈士陵园。

宣誓完毕,干警们参观了烈士陵园,进一步了解革命历史和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

廖院长接受随行记者采访时说,开展这次活动有三个目的:一是增强干警的权力意识,通过缅怀先烈,明白权力从何而来,从而更加珍惜权力,更加懂得为党、为人民、为国家用好权、掌好权;二是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通过缅怀先烈,使干警们牢固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发扬传统,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三是增强干警的党员意识,通过缅怀先烈,自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工作,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更好的为大局服务。

一名刚大学毕业不久的女干警告诉记者,瞻仰纪念碑,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对于他们这些刚从学校跨进法院的新进人员来说,意义尤其重大,一方面增强了党性观念,一方面敲响了一回警钟,让他们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传承革命传统,严格要求自己,尽快适应角色的转变,为发展审判事业、为缔造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来源:桂林中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