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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少昆等13名法官受聘担任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兼职导师
作者:余作才 陈彦冰 王国裕  发布时间:2011-04-02 09:45:52 打印 字号: | |
  • 聘请仪式主席台
  • 廖院长代表受聘法官作热情洋溢的讲话
  • 廖少昆院长接受聘书
  • 受聘法官与广西师大校长梁宏合影

41下午,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在该校图书馆隆重举行法律硕士兼职导师聘请仪式,聘请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少昆、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耀军等19名德才兼备、业务精湛的法官、检察官为该校法律硕士兼职导师。

广西师范大学校长梁宏、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少昆、桂林市人民检院检察长孟耀军、该校研究生学院院长高金岭、法学院院长周世中、书记黄海波等领导出席了聘任仪式。

仪式上,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院长高金岭教授宣读了该校关于聘任廖少昆等19名法官、检察官为该院兼职导师的决定。在台下近百名法学院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廖少昆院长和孟耀军检察长等19名法官、检察官从梁宏校长手中接过了鲜艳的聘书。

梁宏在致辞中说,根据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和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为了提升法学院学生实际应用能力和专业水平,帮助学生尽快缩短从校门到社会,从课堂到法庭的转型周期。法学院决定聘请一批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为法学院兼职导师,以弥补法学院老师没有实践经验作后盾的缺憾,为法学院师生的理论研究和学习提供现实意义上的素材。

廖少昆院长代表受聘的法官、检察官作了满怀激情的发言。他表示,担任法律研究生导师,是一项最具挑战性的工作,在感到荣幸的同时,更加感受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他说,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实践是它的生命力和魅力所在,司法实践的广阔空间,又为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提供了不竭的源泉。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是个永恒的主题。法律职业是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为此,希望能够充分利用担任导师这个难得的机会,向学校的专家、老师学习请教,并与同学们共同学习、共同提高。他引用一条谚语:“法律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其他发明使人类学会了控制自然,而法律使人类学会控制自身”。他说,中国的法制建设已经取得很大的进步,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的治国方针,大家要携起手来,以一个法律人应有的责任和使命感,共同创造法制社会美好的明天。

聘任仪式结束后,桂林市人民检院检察长孟耀军和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吴小嫦为法学院的师生作了专题学术报告,获得了一致好评。

来源:桂林中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余作才 陈彦冰 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