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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谈话”月活动
作者: 李柳  发布时间:2011-04-06 15:12:3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规定和《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以及区高院、市纪委的要求,桂林市中院从四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廉政谈话”活动。

“廉政谈话”活动由中院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单个谈话形式进行,谈话的重点是:了解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创先争优、作风建设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谈话对象是各县(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中院各部门正副职领导。通过“廉政谈话”方式及时掌握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把组织掌握的情况及时传递给被谈话人,化解矛盾,起到扯袖子敲警钟的作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全市法院干警违法犯罪零目标的实现。

这次“廉政谈话”月活动是桂林中院自2009年以来,连续第三年开展此项活动。是加强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廉政谈话活动,重点督查各项工作进展,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和廉政意识。

来源: 桂林市中院纪检、监察室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