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岸、潇洒、飘逸,是风采的展示;
公平、正义、威严,是法官的品质。
法官的职业特殊而又神秘。法官不是行政意义上的官,是为国家保平安、促和谐的守法者、护法人。法官展示的不是血与火的较量,也不是灵与肉的纠葛,更多的是知识和智慧的融合、交集。
当法官亲手承办一宗宗案件时,面对的不只是平面的白纸黑字,也不是简单的文字和数字组合,而是错综复杂的各种纠纷。靠法官用聪明和智慧的手,捋出一条条看不见的纷争线,拨开案件表面上的重重迷雾,然后予以理直、化解、熨平,探??/span>出事件的真伪,追索出事件的真相,还公平、正义于社会。
当法官身穿法袍,端坐在神圣的大堂上,敲响法槌,聆听纷争方之诉求,辩别互相之是非,主持着正义,判定着对错,法官的事业是多么崇高而又荣光。
当法官用凝似千钧之笔,尽所学法律知识,谱写着法理论据,下发条文清晰,说理分明的判书,让万千纠纷在笔下予以剖析、展现、曝光,使胜者赢得扬眉吐气,使败者输得无怨无悔,使国家的法律得到实施,司法的光辉得以撒播,法官从事的事业又是何等的意义深远。法官的形象不只是停留在外表,法官的风采也不只是展示在法庭上,更多地体现在内在美上。法官应是智慧和聪明的集合体,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是清贫和廉政的楷模。法官代表国家执掌着生杀予夺、判断是非的权力,行使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履行者、践行者,是特殊的法律人,是当今社会的智者群!
法官应是清贫的使者,廉政的化身。在当今浮躁的社会氛围里,处处充满着经济的泡沫,洋溢着金钱为上的风气,拜金主义四处横行,无孔不入;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里的人,不是与世隔绝的孤雁,也是社会中的一份子,也要融入社会、融入生活,交朋结友,享受阳光,追寻青春。但法官这个称谓、这份职业,要求我们耐得住寂寞的煎熬,受得住清苦的磨炼和洗礼,注定不能做金钱的奴隶。如果我们也拜倒在金钱的石榴裙下,沦丧在金钱的桎梏中,那么我们的灵魂就会染上金钱的锈蚀,有愧于法官这个光荣的称呼,有愧于人民寄予的殷切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