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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在立案窗口前闪光
—记全州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立功事迹
作者:刘文萍  发布时间:2011-08-02 15:26:55 打印 字号: | |

     全州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是一个有7名工作人员的小集体。几年来,这个集体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讲奉献、便民服务解民忧,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和上级法院的肯定,取得了显著成绩。区高院、市中院“立案信访窗口”验收小组对这个集体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称赞全州县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位列全区基层法院一流水平。我院立案庭先后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人民最满意的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单位,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并获集体嘉奖一次,被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文明窗口”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立案信访先进集体称号。

      一、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几年来,全州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讲政治、讲大局,努力探索立案、涉诉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立案工作繁杂琐碎,婆婆妈妈,又得不到实惠,大家都不愿干的问题,立案庭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廉政思想建设,不断规范立案信访行为,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巩固立案“文明窗口”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始终把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作为涉诉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讲政治、顾大局,热心为群众服务。工作中,立案庭的接访人员或承办法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无论接待的是多年上访的缠诉人,还是第一次到法院申诉的当事人,都做到耐心细致,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充分了解和听取每一位上访申诉群众的诉求,认真细致地审查案件,严格区分正当权益和非法诉求的界限,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克服困难,化解矛盾,依法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妥善解决上访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立案庭还利用每月一次支部会和每半年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专题讨论,并将巩固文明窗口活动的内容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使工作量化到每个人,实行责权利相统一,这样既激发了立案干警的工作热情,又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加强窗口、队伍建设,践行司法为民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为了加强我院“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建设,提高立案信访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使立案信访窗口真正成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和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窗口,全州县人民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主管立案、信访工作和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立案信访窗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立案信访窗口”实施方案,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立案庭在院党组的重视下,解决了立案工作所需的办公场地,立案庭由原来只有30平方米的两间办公室发展到拥有315多平方米的宽敞明亮的、设施齐全诉讼服务大厅,设有刑事、民商事、行政、材料收转、优先立案等立案窗口,并设立诉讼费预收窗口,设置了当事人书写区、导诉台。配备有电脑、传真机、电话机、复印机、电子触摸屏、互联网接口、写字台、诉讼指导资料架,给群众提供了查阅、咨询、投诉、诉讼指导、风险告知、资料证据收转、传真、复印等辅助性服务功能。同时设立了独立的信访接待室和独立的立案调解室,实行“一站式”柜台服务,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距离,努力营造良好、温馨的空间。布局和硬件设施体现了以人为本,方便群众诉讼,充分考虑当事人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立案信访场所安全。总体设置分为导诉区、立案区、立案调解区、信访接待区、当事人等候区、安检区,做到了布局合理、位置醒目、标示明确、功能齐备、环境舒适,导诉、立案、申诉信访、调解分区而设,相对独立,互不干扰。导诉、立案、咨询、申诉接待、调解等各种标记明显。使审判流程管理和信访接待同步进行,真正做到了对立案工作高看一等,厚爱一层。目前,立案庭已完成“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建设。与此同时,立案庭还充实了人员配备,立案庭由原来的3人增加到7人,占县院机关总人数的10%,立案庭 的正副庭长都是由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担任;再次,立案庭注重加强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立案审判工作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各类审判业务知识,必须加强立案干部的业务培训,努力培养钻研理论、探讨问题的良好学风。立案庭坚持每周星期五下午,利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将本周内遇到的立案、信访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共同提高业务水平。立案庭的张道忠同志已接近退休年龄,还通过自学拿到了法律专业的本科文凭。庭长唐维、副庭长刘文萍撰写的调研文章《全州县法院案件受理、案件审理情况司法统计分析》获桂林市中院三等奖。唐维、刘文萍、唐福浩撰写的多篇文章分别在《广西法院网》上发表。

     三、加强立案审查机制,构建立、审、执相分立的工作格局,并使之科学化、规范化(一)领导重视,真抓实干。为了把立案信访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化,院领导分别带领立案庭和各审判业务庭的负责人到先进法院考察学习,借鉴他们立案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召集党组和全体审委会委员,创新思路,反复论证,陆续出台了我院《立案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和《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立案庭的工作职责,涵盖了审查立案、案件分流、文书送达、开庭排期、庭审规范、审(执)限跟踪、裁判文书制作签发、执行运作、财产变现、结案评查、卷宗归档等各个环节,形成了立案制度化的流水线。使立案庭的“大立案”和“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走在了全区法院的最前沿,成为各兄弟法院竞相学习和效仿的榜样。在此基础上,又陆续出台了《当事人申请法院给予司法救助应具备的条件》、《当事人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规章制度,把立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根据相关诉讼法的规定加以规范,使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做到依法、及时、高效、便捷。(二)进一步加强立案审查机制,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在立案工作中,立案庭法官首先做到依法及时审查立案。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立即审查该案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和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主张是否有相应的证据证实。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天起诉。当天立案,当天移送业务庭,重大复杂案件也必须在三天内立案,实行“零积案”制度。其次是规范立案行为,坚持公开立案,按时答复,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告知义务,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对所受理的案件做到诉讼材料齐备,请求明确具体,定性准确,当事人确定正确,审批手续完善。对重大复杂案件、群体性案件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并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如全州县庙头镇的柳铺电站(中外合资修建)在修建过程中与当地老百姓发生冲突,老百姓起诉到法院,要求处理,且情绪激动,负责立案的法官意识到问题的复杂性,马上向庭长汇报,庭长当即与修建该电站的指挥部取得联系,并向分管该电站的县委副书记汇报。然后与办理该案的代理人说明情况,让其做当事人的工作。当事人在第二天撤回了诉讼,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使电站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得到县委和政府的高度称赞。近几年来,我院所立的10000多件各类案件因严格遵守依法立案原则,统一立案标准,把好案件“进口关”,确保了立案质量,没有出现错立、或者该立案的不立案、不该立案的立案、漏号、立重号等情况。再次是严格执行司法救助规定,建造一条让老百姓也打得起官司的绿色诉讼通道。在依法收取诉讼费时,以一颗诚挚之心掌握案情,凭一片同情之心了解当事人。只要是经济困难、又确实符合司法救助的当事人,都依法为其办理减、缓、免诉讼费手续,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同等的司法保护。如2010年办理诉讼费缓交案件共35件,缓交金额186356元。

     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使审判工作各环节公正、高效、有序地进行。全州法院自2000年初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十年来,实践证明,立案流程管理,既促使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公开、公正、高效、廉洁、有序地运行,又给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立案庭在原来实行的来信立案制、立案一步到位制和审限公开承诺制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一是推行随机分案确定案件主审人。防止了因“立审不分”导致争案件、争管辖而出现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特别是执行案件以往的做法是调结的案件“自审自执”、自立自执”,结果出现了执行无期限、执行立案号混乱,重号案等情况。现在将执行案件也统一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及分配,杜绝了上述现象,对消除被执行人抵触情绪,解决“执行难”问题,提高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二是规范结案时间,定期通报全院案件收结情况。为使监督不流于形式,以立案庭为案件管理中心,赋予立案庭一定的行政管理权限,对案件进行动态跟踪,对未按期结案的,立案庭将情况报告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由院长签发审限督办令,限期结案。凡是审结案件均要在每月的20日前向立案庭移送案卷,未能移送案卷的不算结案。我院立案庭在进行司法统计时制作月度年度收结案情况通报表发给各部门及院领导,定期通报各业务庭收结案数量、结案方式、上诉数量和二审处理结果、有无超审(执)限以及结案率、调解率、撤诉率、上诉率、发回重审率、改判率等等各种信息。领导掌握案件信息,各业务庭根据案件流程管理信息,互相竞争,互相监督,促使办案质量和效率大大提高。据统计,2009年、2010年全州县法院的上诉案件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均呈下降趋势,民商事案件调解率大幅增加,案件质量大大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五、加强和健全涉诉信访工作,保障社会稳定全州地处湘桂走廊,与湖南多个县、区相邻,人口占桂林市的六分之一,且全州历来是全市乃至全区上访案件最多的区、县之一,各种纷繁复杂的纠纷、社会焦点问题、热点问题、棘手事务在有关部门都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最终绝大部分都会转向法院,涌入立案庭,立案庭工作好坏,直接影响法院的对外形象。为了减少当事人上访,化解缠访缠诉,立案庭按照上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任务目标、工作方法和要求,以更加求真务实,严肃认真的态度,狠抓落实。一是力争取得院党组的高度重视,院党组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家庆为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中层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包案处理信访案件工作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积极落实专项资金和专门负责人员,切实加强工作力度。为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每个案件定领导、定人员、定经费,确保每个涉诉信访案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二是紧跟县委、政府信访综合治理步调,自觉履行司法职能。立案庭按照县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完善巩固基层法院信访工作责任机制,形成信访集中治理与日常信访责任保障制度,疏通拓展人民群众投诉维权渠道。指派有责任心、有群众工作经验、懂司法业务的法官担任专职信访员,为把涉诉涉法信诉问题发现、化解在初始阶段,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保证群众来信来访投诉有门、维权有路、忧愤而来、踏实而归,坚决杜绝职能管辖内的事项无人管、不去管的官衙作风,不让求助人跑冤枉路。并按时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和县联席办各项信访专项活动组织督导工作。立案信访工作是一个与当事人接触最多、最累、最繁琐、但却最需要热情与耐心的工作。立案庭的干警深刻地认识到“法院信访无小事”,“群众的事就是自已的事”。干警们经常换位思考:假如我是来访办事的群众,我希望接待法官是如何呢?因此,立案庭的法官怀着满腔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以法官的平常之心,以热情的态度,专业礼貌的话语耐心听诉,热心解答,对无理缠诉和闹访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减少抵触情绪,达到解决矛盾和化解纠纷的目的,诚心诚意为民排忧解难。在信访接待中做到:热情礼貌、用语规范、答复诚恳、处理及时,同时建立了信访简报制度,把从来信来访中发现的问题,群众来信来访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和梳理,为领导及时掌握信访动向及决策提供参考,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近年来,立案庭共接待来信来访1710件2210人次,其中来信来访中涉诉上访老户14件、已办结10件、再审立案80件,息诉罢访10件。立案庭的干警还切实做好上访人员工作,面对上访人员,在经历了繁重的稳定息诉说服工作后,对如何将上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立案庭的干警知难而进,用心总结了一套“信访接待心理术”,面对怒气冲冲的来访者,他们常常以“柔”化“刚”,尽量让其吐出心中不快,而后再不厌其烦地耐心解释,说服。给他们进行耐心的、法规政策的讲解,直到对方听清并理解。如申请人伍发姣、王安昌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伍发新、杨越萍、杨世服房屋继承纠纷一案,负责该案的领导及责任人先后10多次找唐巧玲做了大量工作,上访人终于明白了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身的问题,如今上访人唐巧玲已经按法律程序办理此案,并表示不再到北京上访,同时感谢法院做了大量工作。立案庭法官还对上访人员进行走访,了解上访人员的情况,针对上访人员的不同情况、不同特点,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对越级进邕赴京上访者,采取以疏导为主的多种方法,最大限度把上访人员稳定在基层。如上访人伍合香因小孩抚养执行一案多次进邕赴京上访,立案庭的法官不畏零度以下的严寒赴京接访,忍受上访人的无理漫骂,通过耐心解释,费尽周折才将上访人安全接回。由于信访接待工作出色,成绩突出,我院立案庭被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系统立案信访工作先进集体,为辖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来源:全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