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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举办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培训班
作者:余作才   发布时间:2011-08-19 08:43:02 打印 字号: | |
卢小军在讲课
  2011年8月18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一期有本院审管办主任、中层正职领导、各基层法院审管办主任、司法统计员70余人参加的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培训班。邀请自治区高级法院研究室卢小军就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三级指标数据的采集进行辅导。

  此次培训内容为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应用及司法统计基础与实务。通过学习,学员已基本掌握了11项公正指标、10项效率指标、9项效果指标、3项二级指标共计30项三级评估指标的具体应用及运算。

  就如何做好案件质量评估及统计工作,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戴敏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是为科学发展、为决策提供依据的手段。二是要加强基础工作。加强原始数据的采集、处理、运转,确保司法统计工作运转有序。三是要强化司法统计分析,加强对审判工作的分析。四是要拓展司法统计成果的运用,正确处理案件质量评估与案件评查的关系。

  此次培训班的举办,是桂林法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精神要求的一项具体举措,同时也为在全市法院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和绩效考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桂林中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