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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
作者:陈芝林  发布时间:2011-09-28 14:51:35 打印 字号: | |
  两年的书记员工作,不知道是否称职,自我感觉倒是良好,也觉得干得得心应手,负责办公室内勤,审判程序的各种记录、打印、法律文书的送达、卷宗装订归档……虽然繁琐,倒也习惯了,偶有同事说,“你整天都忙忙碌碌不觉累吗?”“这纯体力活,脑筋不累,多跑多动正好健身!”我常以此言一笑而过。有时侯一天几个庭开下来,我感觉自己更像一台打印机,把诉讼参与人口里冒出的那一连串符号变成文字的打字机。

  任助理审判员已是两个月前的事了,庭长帮我排了三个案件——离婚纠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各类案件一个,让我一边做书记员一边操练操练慢慢实现转型,虽然老师们都说这几个案子应该都是相对比较简单的,当一个个应诉下来,我可就不这么认为了。初任法官,我务必开个好头,我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被告据说是个老赖,曾有案件在我们庭里处理。我第一次电话通知被告应诉,得知他全家都在外地,具体地址他拒绝告知,表示不来应诉,声称起诉状的事实、理由均不属实,法院想怎么判就怎么判,之后打电话不是关机就被无情地掐断,只得公告送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不管怎么算,保险公司都得以交强险的最高限额赔偿,调解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没有实际意义,所以保险公司就不参与调解,既然这两个案件没法调解,我便把离婚纠纷压了下来,争取磨出个调解协议来。

  在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时,我很纠结,每一件都是个案,需要考虑的因素太多太多,不断地取舍,不断地权衡,在法律与公平之间寻找最佳的平衡点。本案中让我反反复复考虑的有两个问题:一、死亡赔偿金到底是以户籍所在地、受诉法院所在地,还是经常居住地计算,死者是浙江省农业户,在丽水市城区从事运输业十多年,而户籍地恰恰处于城乡结合之地,从家里到市里不过十五分钟的公交车车程,每一个标准之间的悬殊是以倍数增减,每一个标准都找得到相对应的法律依据。二、关于被抚(扶)养人生活费方面,死者的女儿现年七岁,在城里读小学二年级,这应该以城里的标准算还是以户籍地计算更合理?另外,死者父母已故,留有一个智障的哥哥,经司法鉴定属于六级智力残疾,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死者对他没有扶养的义务,但是从情理来讲他不分担一份扶养责任似乎不近人情。三、肇事司机是一位二十出头的灌阳县某镇农村小伙,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宽裕……我私底下问过几位专业人士,也问过一些专业外的朋友,各抒己见,都很有道理,让我一次次陷入深深的沉思。更有甚者开起玩笑,“这么大的自由裁量权,很容易犯错误哦!”是啊,拒绝了当事人出去坐坐的邀请,拒绝了当事人让我推荐律师的请求,我拾起束之高阁的法律法规,在网上查询资料,试图在内网里搜寻类似案情的判决,我只想不受干扰地做出一次公正、独立让双方当事人都信服的裁判。

  就在披上法袍、坐上审判台的那一刻,不是欣喜不是激动,没有豪言壮语,我突然感觉肩上责任的份量,头顶天平,庄严、神圣而又沉重,我不只是一个普通公民,更代表一个国家法律权威的守护者,是法律和正义的忠实捍卫者!

  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廉洁奉公、一心为民!已烙在我灵魂深处!

                                   2011年9月27日
来源:灌阳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