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为贵是中国历来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古礼,古语“家和万事兴”、“宰相肚里能撑船”、“伸手不打笑脸人”讲的都是构建和谐的需求,人与人之间多一份宽容和理解,多一份支持,少一点争执,或许社会就会变得更加和谐,秩序井然的社会才是人类所追求的,只有这样的地方才是人类生活的乐园。
然而,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也是不现实的,需要千千万万个人共同创建,只要人与人之间做到和平共处,相互尊重,互相体谅各自的过失,体谅他人的难处,多一点支持与鼓励,少一点互相猜忌和争执,用平常心去体会,给自己多一点冷静思考的时间,给彼此了解的机会,也彼此给各自一次和解的机会,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样的意境不是更好吗?
法官,是和谐社会的天使,担任着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重任。定纷止争,化解纠纷,消化矛盾是法官的主要工作内容,审判案件是法官的主要工作方式,怎样做到案结事了才是法官工作的核心。依法判案是法律赋予法官的职责,但很多案件光凭判决书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有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才有可能真正化解矛盾双方的心结,才能彻底解决纠纷,才能赢得和谐的机会。所以,作为新时期的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讲好了事理、法理、情理、伦理的四个理之后,还应该注重“和”字,不仅仅是一种对当事人、对群众的态度,更是一种自我平和心态,同时也在于能营造一种和谐的气氛。对于情绪过激的当事人不能与其争锋相对,而是尽量让其将自己的情绪发泄出来,将埋藏心底的症结爆发出来,这样既体现了法官的大度容忍之心,又能取得当事人足够信任,也能找到解决矛盾纠纷的突破口,这样对症下药,案件就有可能迎刃而解,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创造机会。
当然,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各行各业的人一起努力才能实现,相信在进步文明的今天,通过所有人的共同努力,社会一定会变得更和谐,人民的生活一定会变得越来越好,国家会变得更加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