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文苑
离婚案件给我的思考

作者:卿秋生   发布时间:2012-02-02 11:03:08 打印 字号: | |

       如今,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法治事业的蒸蒸日上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法制观念也在不断增强,人民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是一种进步的象征,这是一个好的现象。特别是在婚姻纠纷上更能体现社会的发展成果,多少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了法律的庇护,得到了公平正义,得到了做人的尊严。然而,作为一名民事法官,我又不免开始担忧,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在基层法庭,民事案件的处理基本就是些邻里纠纷,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婚姻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占据了一半以上,每年的数量在不断增加。离婚的年龄在不断变大,在我处理的案件中,小的有 20 岁的小青年,大的有 60 岁左右的老年人,离婚原因很多,有简单的也有复杂的,有的上网聊天认识几天就闪婚而闪离的,也有因外出打工在外找到合适的而与结发妻子离婚的,更多的是因为柴米油盐生活琐事发生争执而离婚的。有些离婚案件处理时双方家庭的干预,甚至出现打架事件,夫妻反目成仇,父子反目,亲人成冤家,好好的一个家庭支离破碎,家不成其为家。如此心酸的场面怎不教人寒心。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中国人一向都讲究礼仪廉耻,讲究三从四德,讲究贤妻良母,讲究夫唱妇随,讲究以和为贵,家和万事才兴。一个家庭,夫妻关系的好坏需要双方共同去维护,需要付出真诚的心去庇护,需要相互理解支持,需要患难与共,而不是互相指责。

         以前讲究的是一夫到老,崇尚携手到老。而如今,动不动就以离婚威胁,崇尚自由,崇尚真爱,简单的以性格不合就以离婚结局,对亲情熟视无睹,他们自由了,而受伤的却是无辜的小孩,这样的代价也似乎太大了。

         笔者认为,如今离婚增多的原因中,法律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在处理案件时,法院本着挽救家庭,维系社会稳定的心态,一般在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能劝和就尽力促使和好,实在不行就好合好散,而判决的就一般判不离。而法律规定的情形,一般在当事人第二次起诉就会判决离婚。造成大部分当事人心里早有准备,第一次不行, 6 个月后再次向法院起诉,大有必胜的决心。

          选择自己的幸福别人无可厚非,但这种幸福更多的是需要一份责任,需要对自己建立起来的家庭负责,需要对子女负责,也更需要向社会负责啊!

         作为民事法官,在处理婚姻案件时,我们的责任是尽力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使社会多一点和谐。公平公正是我们的追求,维护社会正义是我们的义务,愿天下的家庭都和和满满,幸福和谐。

   

来源:灌阳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