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6日下午,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志刚在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少昆的陪同下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工作,同时实地考察了该院科技法庭、审委会会议室、少年审判圆桌法庭、执行指挥中心、法警支队训练室、诉讼服务大厅等,亲临市中级法院审判综合大楼改造建设工地,仔细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看望慰问了在审判工作岗位的法院干警。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于2000年3月13日竣工,2000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大楼共九层,占地面积为25000平米。由于当初是按一个中级法院的设置设计的,南面的很多房间闲置不能很好利用,1998年地市合并后,办公室越显拥挤,有的5、6个人在一间办公室办公,且采光度较差,审判综合大楼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办公需求。为了改善法院的办公条件,党组书记、院长廖少昆2010年上任后,把改造审判综合大楼作为新一届班子的重要任务来抓,申请到了国债项目,争取到了改建资金,并于2011年底按期施工。
李志刚边看边认真听取了该院院长廖少昆关于大楼改建工程的情况汇报,对抓好工程建设提出了要求,对市中级法院以科技为先导,积极推进法庭科技化、办公现代化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桂林中院审判综合大楼作为全市的重点改建工程之一,大楼改造建设一定要保质保速,力争建成桂林高新区的标志性建筑。同时,他希望桂林中院在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抓实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要,为桂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表示市政府将一如既往支持法院的工作,特别是物质建设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法院综合审判大楼的改建工程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