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您有什么事吗?”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走进桂林中院诉讼服务大厅,马上有亲切的询问声响起。老人表示想上诉案件,但不知道自己写的上诉状是否符合要求。他来到服务台前,将上诉状交给负责立案的女法官。法官认真审查了他的上诉状,指出其中的缺漏,耐心的讲解,并拿给他一份规范的上诉状格式,同时交给他一张便民纸条,上面有着关于上诉注意事项的温馨提示。老人临走,看了看法官胸前的挂牌,由衷的说:“法官,谢谢啦”。
这是桂林中院立案诉讼服务大厅常见的情形。不求一声“谢谢”,只求当事人满意而走,这是在桂林中院诉讼服务大厅工作着的巾帼们的最大心愿和最高追求。为了这个愿望和追求,她们甘愿隐去头上法官的光环,在几尺服务台前默默的坚守,忘却个人烦忧,始终面含笑容,用女性特有的热心、耐心和细心,抚平当事人或过激或委屈的情绪,给当事人送上一份温暖一份亲情。
李向红,年近退休,是这个窗口中的元老。自1990年始,她在立案岗位上已经整整工作了22个春秋,生命中的璀璨只在这儿绽放,可她并不感到遗憾,因为这里有她的使命和责任。正是这份使命和责任让她孜孜不倦如老黄牛般辛勤的耕耘。她总是来的早走的晚,说的少做的多。在她身上,有着刚与柔的完美结合,对待不正之风,她刚正不阿,谁想通过她的手来影响分案派单,都会无一例外遭到拒绝;对待当事人,她有着春风般的温暖,曾有一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有理却因交不起诉讼费而无法打官司时,她总是温和细心地指导他们申请司法救助,并快速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让他们打得起官司。2009年她被评为桂林中院优秀审判长,并荣立三等功;2010年她又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并荣立三等功。
聂肖英,也年近退休,曾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是一名优秀的刑事审判人员,后服从组织安排来到窗口工作。她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首先她针对不足,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加强自己立案工作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其次她调整思路,实现从业务型法官到服务型法官的转变,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此外,她充分发挥诉前疏导、协调功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3年来,她引导、疏导诉讼100余件,协调处理案件5件,在立案中成功调撤民事案件5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她2010年被评为全市综治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
霍凤玲,算是窗口中最年轻的女法官,从事窗口工作已近十年,原在信访窗口工作,后由信访窗口调至立案窗口。她热情、周到、不厌其烦的服务精神,使她赢得“霍大妈”的尊称,甚至连当事人都知道中院立案窗口有个女法官叫“霍大妈”。她曾多次荣获中院嘉奖,获“优秀共产党员”“廉政先进个人”等称号。
她们各有特点,却又那么相似,都有着爱民、为民、便民的司法理念,在总结立案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她们制作出内容丰富的便民小纸条、上诉状、申请执行书、撤回上诉书等法律文书范本供当事人参照书写。
她们每天都是那么繁忙,每天都有大量的卷宗涌来,每天都要面对各式各样的当事人的咨询甚至泄愤,但她们毫无怨言,任劳任怨。去年一年,她们共审查立案各类案件5800多件,接待当事人办理上诉手续2000余人次,收转上诉状2000余件,为当事人办理缓、减、免诉讼费,提供司法援助60件。
她们都已不再年轻,但依然美丽。她们用自己的女性柔情和理性之光,在窗口建设中为法院树起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因为有了她们的身影,有了她们的付出和努力,桂林中院立案庭2007年、2009年荣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的“文明窗口”称号,2011年又荣获最高法授予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
“三.八”节来临,向所有如她们一样兢兢业业工作着的女法官们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