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桂林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在荔浦县法院召开。桂林中院廖少昆院长、李忠林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峰及刑庭全体法官,各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工作的院领导、刑庭庭长,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荔浦县委等有关领导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李忠林副院长传达了2012年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对2011年全市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李忠林指出,2011年全市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严惩各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和“阳光司法”工作,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李忠林要求,2012年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要抓住九个要点:一要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涉邪教、涉黑涉恶、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二要依法打击经济刑事犯罪,保障经济和文化发展;三要抓好死刑、刑事大要案、量刑规范化、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及社区帮教和矫正工作;四要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严控职务犯罪缓免刑的适用;五要大力提高案件质效;六要加强和改进审判监督指导工作;七要继续推行刑事审判“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八要大力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提升司法能力;九要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刑事审判队伍素质整体水平。
就如何做好2012年刑事审判工作,廖院长提出了以下四点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一是认清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能,切实理解刑事审判工作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充分认识所面临的治安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三是明确刑诉法的修改内容,认清其修改理念、掌握具体的操作要求;四是认清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的趋势,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二要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一是明确打击的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涉邪教、涉黑涉恶、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的犯罪;二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之有度、严之有据;三是继续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统一裁判尺度;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提升能力,不断提高刑事审判工作水平。结合“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做到五个提升,即:提升把握大局的能力、提升运用证据认定事实做出裁判的能力、提升调解和化解刑事案件矛盾纠纷的能力、提升裁判文书辩法析理的能力;提升审判创新能力。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为刑事审判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一是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解放思想、赶超跨越”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提高法院和干警的整体形象;三是抓好廉政建设,筑牢反腐防线,建设一支过硬的刑事审判工作队伍。
会议还听取了桂林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峰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中应当注意问题的说明,听取了荔浦县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