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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学习新《刑事诉讼法》


作者:谢国淑  发布时间:2012-03-23 09:27:23 打印 字号: | |

2012314,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国家刑事诉讼法作了一系列重要修改。为深入学习修改后的法律,322日下午,资源县人民法院召集该院全体干警集中学习,第一时间学习掌握最新刑诉法相关内容,为明年实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做好充分准备。

  此次学习活动由该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吴太光组织,院党组书记、院长石玉碧参加学习会并就在以后审判中准确适用作强调。

活动主要学习《刑诉法修正案》的基本内容,理解条文含义,吃透精神,同时学习了刑诉法修改的背景、过程、内容,掌握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并围绕审判工作如何适应新刑诉法的要求、重点就新刑诉法实施后如何加强公、检、法配合和制约、律师介入、证人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展开了分析探讨。

为在审判活动中准确适用该法,院长石玉碧要求:一是全体干警要认真分析、研究新刑诉法,全面学习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相关法条,正确把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认真领会立法意图;二是在近期将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适应性的模拟演练,邀请资深法官进行现场指导,认真总结经验,为顺利做好衔接工作作准备;三是以学习活动为契机,把修改后的法律议案带到乡村、机关、学校去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认知度,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和期待;四是深入调研,发现新刑诉法在实践中的问题,展开研讨,以推动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

全院干警会后表示一定认真、全面、详实地解读新刑诉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于法院工作始终,做好立案、开庭、宣判等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搞好调研,确保学习好、应用好新刑诉法,主动适应新修订的刑诉法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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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资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