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千百年来,莫不如此。从众多文人骚客的诗文中考证,清明节至少可追溯到春秋时期,后人为了纪念割肉奉君的介子推而产生。如唐朝卢象的《寒食》:“子推言避世,山火遂焚身。四海同寒食,千秋为一人。”可谓“证据确凿”。寒食本与清明节相近,后世逐渐合而为一。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又是一年清明节将至,不禁使人多愁善感。从唐朝杜牧的“路上行人欲断魂”到宋朝王禹俏的“无花无酒过清明”,再到明朝高启的“乱后还乡亦可哀”,清明节基调的主旋律还是哀思,即对逝者的思念。也正是在自古提倡“百善孝为先”的中华大地上,才有了清明节的源远流长。
但在法院工作的我,却时常看到有赡养纠纷的案件,这不能不使我疑惑:何以至养育之恩不思报的境地?从赡养纠纷案件的产生来看,主要原因无非就是之前老人们对子女没有做到一视同仁,有所偏爱。而子女们又何必斤斤计较,只把赡养老人看成了义务,而没意识到这也是一种天伦之乐。
所以,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我突然很想问作为赡养纠纷且没能知错的被告们一个问题:你们清明节还扫墓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你们又所谓何事?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先辈们活着的时候不能得到善待,你们此时的行为也许只是打扰他们的清净而已。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想想自己百年之后吧,除此之外,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风雨梨花寒食过,几家??上子孙来”本该只出现在战乱时代,而不是和平年代的常态。即便是想想这种事发生在谁的身上,也会让人心凉啊!那就让我们怀着一颗孝心去迎接清明吧,家和,才能万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