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注重做到“五个确保”,以此不断促进审判工作,提升质效,用实际行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确保办案质量。把审判工作提升到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高度上来。切实做到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第一的意识,增强规范办案的意识和服从法律的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按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随意曲解法律,不按自己的意思对法律进行变通执行,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在裁判文书审核上实行庭长和主管院长把关制。业务庭长、主管院长对呈报审批的裁判文书稿在实体和形式上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实行层层把关,杜绝错案发生,力求使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确保司法公正。实体与程序并重,通过制度、机制约束和保障,既要做到实体公正,确保每一件审结的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维护社会利益,对犯罪分子不枉不纵,又要做到程序公正,严格按照诉讼法等程序性法律的要求审理每一起案件,以保障实体公正和诉讼秩序。
确保司法为民。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树立起人民法官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注意做到依法履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职责,保障当事人充分陈述的权利,落实法律援助工作,对来访人员注意礼貌文明等。既要依法打击犯罪,又要注重保障人权,维护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
确保审判效率。在追求公正的前提下,提高审判效率,完善公开审判,强化庭审功能、公诉人、辩护人和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合议庭审判职责为内容的庭审模式。坚决杜绝超审限办案,严格履行延长审限审批手续,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依法提高庭审效率等。
确保廉洁自律。始终坚持紧紧围绕队伍素质建设这个关键,将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狠抓廉政。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权力作为报效党和人民的责任和义务,绝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秉公执法。记取古人的教训“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做到有德而不失德,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从灵魂深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制、自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