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桂林中院李忠林副院长在灵川县政府副县长秦德生,灵川县法院院长蒋家庆的陪同下,实地了解了灵川县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并要求灵川县法院加快进度,尽快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早开工建设。
灵川县法院现使用审判综合大楼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总建筑面积3019平方米,大楼紧邻主街,且靠近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嘈杂。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县法院审理的案件数由上世纪90年代每年的600件上升到2010年的3600件,审判法庭的不足已严重影响到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现有审判业务用房审判区和办公区未隔离,存在安保隐患,与上级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不相适应。
2011年,灵川县法院新一届班子组建后,蒋家庆院长多次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请求另行选址重建新的审判业务大楼,县委袁国华书记,县政府赵琦玲县长非常重视法院的发展,多次开会对法院新大楼选址方案进行了专题研究,表示要给予最大的支持。
李忠林副院长实地查看后,对灵川法院新审判综合楼项目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希望灵川法院党组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反映法院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尽快争取完成建设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解决建设面临的资金困难,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图为桂林中院李忠林副院长在灵川县政府副县长秦德生,灵川县法院院长蒋家庆的陪同下,在灵钢路实地了解灵川县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工程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