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是指道德、品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价值向。“得”是指获取、得到,是人们生活幸福的必要条件。“德者,得也”,是中国道德精神的精髓,此“得”不是获取金银珠宝,而是做人为官的高风亮节。 “德”与“得”二字虽然同音,然而对人的作用却大相径庭。由此可以说,在“德”与“得”面前,如何取舍,决定了法官队伍的廉与贪、进与退、荣与耻。
法官作为特定职业的群体,除了遵循普通人都应当遵循的一般道德规范之外,还应遵循法官职业所要求的特殊的道德规范。也正是这些规范,法官的道德准则才不能等同于普通群众。因此,法官职业道德的提高比普通群众职业道德的提高更为重要。同时,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官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有着更为严格的职责性、强制性和自律性。这是因为,法官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法院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承担着维护社会正义的重大职责。因此,对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应当高于其他职业道德的要求。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际交往的日益频繁、社会多种因素的干扰,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并不少见,这其中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道德品质偏低是重要原因之一,并已成为司法公正高效的一大障碍。因此,法官如果不具备应有的道德品质,做不到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司法为民,司法公正高效的目标就很难实现。因此,法官必须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树立清正廉明的法官形象。
加强修养 坚持以德谋得
良好的道德是人生之路的唯一正道。没有高尚的人格做基础,做人为官就容易出差错、走岔道。德是一个时代变量,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要求。对于当代法官来说,德应包括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德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和考验。人在三种情况下容易犯错误,一是失意时,二是得意时,三是面对诱惑时。法官加强道德历练,关键要在这三种情景下管住自己,即在失意时要守得住自己,学会化解不良情绪,调节心理压力,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人格。在得意时要把握好自己,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骄不躁,防止“福兮祸所倚”。在面对诱惑时要管得住自己,心有定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此外,还好把好亲情关、友情关、人情关,不能利用职权为亲友、身边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追求卓越 做到以得促德
权位应该是美德之所在,这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为官者位愈高权愈重,受到的诱惑就愈大,愈要加强道德修养,提高思想境界,坚定理想信念。要加强学习,升华人生目标,从追求祟高着眼,把权位作为实现真、善、美的途径,使权位与人格相得益彰,形成良性发展,相互促进。法官的道德情操对全社会有着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要强化责任意识,一要做好表率,要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榜样作用,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二是要带好队伍,对自己所分管的干部队伍,要严格教育管理,对有失官德的问题要严肃纠正,对有失私德的问题要批评教育,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官干部队伍。
谦虚谨慎 促进德得联动
“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利益关系的引导是道德效力产生的基础,德与得的统一也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如果只讲奉献,不讲回报,只要求做好人,而好人没有好报,即有德者无得,那么德就不会对大多数人起作用。“人人之私利既获,而通国之公利寓焉”。要重视党员领导干部正当的利益需求,把道德的正义性与实用性结合起来,在制度上把“德之路”与“得之路”统一起来,营造扬善抑恶的道德环境,最大限度地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以德谋得、以得促德。
法官的职业是高尚的、也是高危的。法官履行司法审判职责,是代表国家进行惩罚犯罪、解决社会矛盾的审判活动,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法律权威性,法官审理案件、做出判决,代表着国家和法律的形象,法官在人们的心目中具有足够的权威,才能保证司法权威。而法官的权威又离不开法官的公正、独立与高尚的人格魅力。因此,在审判活动中,法官稍有不慎就会出现问题,特别是当前社会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金钱至上的干扰,致使一些法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纪律松驰、作风散漫,对当事人态度生硬,乱办案、办假案、办错案、违法违纪,致使人民群众对法院意见很大,社会公信力下降,严重影响了法院和法官在社会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社会良知的底线,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则就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是社会正义的最高守护神。当社会全体成员将自身的生命、自由与财产的终极保护,托付给国家的法官时,法官就是正义之神的化身。他们的职业素质如何,道德素养如何,是否值得公众信赖并依托,就成为了社会正义真正实现的保证。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社会形势下,人情、关系的干扰无处不在,金钱、物欲的诱惑日渐增多,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趋激烈。因此,执掌着生杀予夺之权的法官,要加强世界观改造和党性锻炼,经常进行自我解剖、自我反思,不断强化自身内在的道德良知,逐步养成高度的道德责任感和很强的道德自制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坚持以德立身、以德励志、以德谋政、以德服人,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不为名所惑,不为利所诱,不为恶所惧,不为情所累,永保其浩然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