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全面建设,兴安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队伍,全力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深入开展以“自训为主”的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本着“缺什么、练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直面过去法警工作中存在的日常管理松散、管理手段落后以及履职过程中执法不严、不到位、不规范、缺乏制度层次的监督机制等问题,通过培训引导和鼓励法警潜心自学、互动交流、细心摸索,提高履职素能。
二、着手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六扫除、六确立”活动为契机,狠抓作风建设。经全队人员讨论并制定了“四表一志”,即日常考勤表、看管履职考勤表、执勤督察(巡查)考核表、法警执勤表及法警工作日志。“四表一志”的出台,旨在强化从日常纪律、安排用警、警务执勤、警务监督多个环节的作风建设,锻炼一支听指挥、守纪律、讲奉献、作风硬的法警队伍。
三、以警务量化考核带动工作长远发展。根据全院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警务工作特点,突出“奖勤罚懒、多劳多得、公平公正、安全务实”促进工作的原则,以百分制任务到人考核到人,分数与奖罚相挂钩,办案安全作为一票否决的先决条件,制定了司法警察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法警大队负责人与每位法警签订责任书,努力确保全年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四、抓预案机制,增强司法警察的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定期组织突发事件预案演练,主要考核司法警察的预案熟悉程度,预案执行的能动性,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干警间的协同作战能力,指挥员的警力合理部署能力和临场发挥能力,从而,全面提升司法警察的应变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