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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老莫”的烦恼
作者:唐玉香  发布时间:2012-06-13 15:29:30 打印 字号: | |

老莫是兴安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审判员,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办过无数“疑难杂症”的案件。年近知天命之年的他,本应该享受丰富的经验带给他的满足感,但在我们看来,他却也有一堆的烦恼事。

烦恼事之一,习惯拧不过高科技。自去年开始,兴安县法院推行电脑办公,要求全院干警都得学会并用活电脑,老同志也不例外。这对于手写了几十年判决书的老莫而言,简直是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没办法,还得硬着头皮学呀。每当看见老莫在电脑前缓慢地敲打键盘,愁得皱着眉头的样子,大家都想帮帮他。可是他说他一定要自己来,遇到不懂的地方竟然也像个毛头小伙一样请教起我们这一辈的年轻人。最初老莫用电脑制作的判决书几乎每句话都有错误之处,校对十分困难。我们还劝他,要不您还是手写吧!但一根筋的老莫还是坚持用电脑办公,慢慢地我们发现他的判决书越来越清晰了,前一段时间,居然还可以很熟练地与大家在网上聊天了。功夫不负有心人呐,老莫开心地笑了。

烦恼事之二,资深法官办大案。去年,兴安县法院受理了一起兴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廖忠军、黄承明等十九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由于案情十分复杂,涉案人数较多,办案难度相对以往处理过的刑事案件而言明显加强。老莫作为刑事审判庭的资深法官,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该案的主办法官。这可愁坏了老莫,办得好自然是没什么问题,要是办得不好,那可真对不起领导的厚爱。从接手这个案件开始,老莫几乎每天都通宵达旦,研究审理方案。老莫就像的年轻的战士,经过几个月的辛苦努力,他查阅了本案相关的六十多卷证据案卷,写下了上万字的阅卷笔录,为审理该案作足了准备工作,使得该案能够顺利地进行审理、判决。在办理该案件中,他充分与其他两位合议庭成员进行沟通,遇到难题虚心地请教上级法院的领导,并多次地与其他合议庭成员及院领导到县政法委、市政法委、市中院、区高院汇报案情的处理情况,确保该案的处理能够严谨,扎实,符合法律的规定。最终,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老莫终于松了口气。

烦恼事之三,经验也得遵新法。老莫就像个永远都毕不了业的学生,无时无刻不在学习。这两年,随着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继修订,以及一些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让办了多年刑事案件的老莫不得不拿起书本钻研起生硬的新法规。记得刑法修正案八刚开始适用那会,老莫险些办错了案,有个敲诈勒索的案件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八适用之前,而敲诈勒索罪按照旧法是不适用附加罚金刑的,但老莫却险些适用了新法,给被告人附加了罚金刑。幸亏及时发现错误,惊得老莫一身冷汗。自那以后,老莫买了许多书籍,几乎天天猫在办公室里读书。我们这些年轻人都自愧不如。他老是拿我们调侃,年轻人不多读点书,老了可就成我这样子了。

其实老莫还是有很多他自认为值得骄傲的事情的,譬如他的儿子考上了北京的好大学,譬如他的好人缘,譬如他乐观豁达的心态。老莫其实就是千千万万工作在基层法院的法官们的缩影,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追求完美,永不止步地学习,在生活上平淡却十分幸福。正是有这千千万万的“老莫”,中国的法治才会在实践中渐渐地进步,而社会也在这进步中得以和谐安定。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