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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局域频繁纠纷现象探析

—以广西荔浦县双江镇双安村高枧屯为例
作者:莫田华 廖清潇  发布时间:2012-07-24 15:44:50 打印 字号: | |

广西荔浦县双江镇双安村高枧屯人口不足五百人,每年各类民事案件均为马岭法庭辖区,而且呈现出逐年增加趋势这些纠纷主要集中在:土地纠纷、相邻纠纷、离婚纠纷及健康权纠纷在这些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系一个屯的村民,很多甚至存在着或近或远的亲属关系。他们生活在同一个环境里,应相互谦让,相互理解,友好相处。但是,该屯每年都要发生数十件各类民事纠纷,而在一些几千人的大屯一年却偶尔只有一两个案件。而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是该屯村民的首选方式,具有浓郁的诉讼“风气”尽管司法人员付出了极大的努力,该屯的案件仍是高发不断。通过实地调查,深入分析,可总结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几个

1、人口集中,各种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相对不足,分配不尽合理,这是导致土地纠纷、相邻纠纷的根本原因。生存与发展需要土地资源、水资源等而该屯人均资源较少,而且村民文化水平较低,大部分种植经济作物为主要的经济来源,为了争取更多的资源,获得更大的发展,自然会产生各种矛盾。

2、各种历史遗留问题也是矛盾激发的因素。就高枧屯而言,里两姓之间存在的山岭权属纠纷长达几十年的历史,相互之间长期以来都没有好的心态处理矛盾。尽管政府相关部门已经作出了相应的处理,但是很难得到当事人正确的理解和接受,矛盾纠纷隐患依然存在。这种隐患又通过各种方式涌入法院,导致案件数量的增。

3、村民之间缺乏良性的、长效的矛盾解决机制,发生纠纷无法得到及时、有效、正确的解决

4、家族力量的不当参与,也是造成矛盾升级激化的原因之一。

针对小局域频繁纠纷现象,如何克服其矛盾根源,恢复村民良好的产、生活秩序,具有极大的现实及理论意义。对此,根据客观实际、立足本土资源,可从以下一些方面做出努力:    

1、由有关部门,尤其是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明确各类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积极推进林权改革,尽早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2、努力营造积极和谐的村风民风,加强村民间沟通交流建设低成本、高成效的基层纠纷解决机制。大力弘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优良传统,创造良好的邻里氛围。

3、在发生矛盾后,规制家族成员的不当参与。要充分发挥村委干部、党员的作用,以其取代落后的家族式纠纷解决模式。

4、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改变那些落后的生产方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争取更大的收益。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有效作为

高枧屯的这一现象绝不是孤例,相信不少地方也有类似情况发生。诚然,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合理的也是值得鼓励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普法到位,群众法制意识增强,是社会主义法治制建设得到实的具体表现。但是,如果纠纷能在法庭之外就能解决或者在矛盾产生时就得到遏制,将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于这种现象,人民法院要坚持人民调解为主线,努力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更好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改善邻里关系,对维护乡村社会稳定,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更是有利无害。

来源:荔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