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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的苦乐生活

作者:蒋蔚  发布时间:2012-08-06 10:00:12 打印 字号: | |

2008年,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兴安县法院的司法警察。作为一名警校毕业的学生,能够从事自己梦寐以求的工作,确实让人一阵狂喜。这意味着,我可以继续穿着自己喜爱的警服走向社会。

正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初入单位,由于考上公务员的狂喜劲儿还没过,我也将这满腔的热忱投入到工作当中,什么事情都抢着干,这热情确实像把火一样在我身上燃烧。然而时间这么一天天过去了,我的工作没有得到他人的肯定,却越来越听到别人对司法警察的质疑声和贬低声。这犹如一盆冷水,将我的工作热情瞬间浇熄。

记得有一次,我在法院大厅值班,要求某来访人员进行登记,他非但不听,还恶语相加。当时我尽力克制自己的情绪,直到警队大队长来才将事情处理清楚。最后他说的一句“不就是个看大门的嘛,有什么好嚣张的”让我至今难以忘记。我当时在想,这个世上做任何工作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做好自己的本职没有错。而时间久了我才发现,不仅外人对司法警察进行贬低,就连本院的某些领导也对司法警察颇有微词。在进入法院的第二年,我开始质疑当初的选择。

我需要重新审视自己,审视司法警察这个岗位。无论外人如何评价我们的岗位性质,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坚守岗位,工作兢兢业业就没有错。我这样鼓励自己。从2009年到2011年,我连续三年参加了自治区组织的司法警察培训,并在培训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在平时的工作中,我更加尽心尽力地完成。我时刻在鼓励着自己,把身边的先进人物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我想,首先到自己看得起自己,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在我工作的三年里,我连续三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

时间进入了我在法院工作的第四年。我又有了新的目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无论最后结果如何,我想我努力了就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为了美好的明天,加油!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