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说起个人的法律情缘,缘于兴趣、起于责任、深于感悟,然后形成一种对法律难以割舍的情缘。
对法律的偏爱从初中时候就开始了,一方面是对律师的能言善辩、知识渊博的敬仰,另一方面是对法官职业庄严、逻辑严谨的崇拜。因此,在生活中遇到各种问题,总喜欢用法律的思维去思考,同时内心产生了一种想法,如果有机会以后一定做一名法官或律师,即使做不成,那就是不管从事哪项工作,都要学习法律,最起码能保护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名有能力的人。
工作后,笔者到工商部门工作,曾担任法制股长。工商部门主要职责是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是其灵魂。作为政府部门法务人员,责无旁贷承担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重任,在岗位职责面前,笔者感到责任在肩、芒刺在背。为了提升法律水平,开始钻研各种法律法规,尽量多与法官、律师接触,提高法律水平。经过多年努力,逐渐适应了工作需要并承担起岗位职责,所在单位依法行政水平逐年提高:执法更加规范,监管屡有突破,听证中采用投影仪同步展示证据,一些典型诉讼案件虽历经一审、二审、再审仍获全胜。笔者为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感到丝丝欣慰,因为工作关系,从此也结下了不解的法律情缘。
在法制工作的几年中,所在单位因监管执法中不可避免引发一些纠纷,笔者因此多次出庭,在与律师辩论及法官的接触中,笔者感悟到法学的广博深澳,感到作为政府部门法务人员,仅仅研究本部门法律是不够的,应当进行更广、更深领域的法律研究与学习。
工商工作并不需要通过司法考试,但抱着学法的目的,笔者参加“中国第一考”之称的司法考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年努力,2007年以较高分数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A证。在挑战司法考试过程中,笔者学习到各个法律领域知识,同时有两种感悟:一是司法考试不仅是一种职业资格考试,更是一个系统学法过程,参加者也许无缘做法官或律师,但可以使法律思维更加开阔,更加有助于对部门法律理解及融会贯通,用以指导行政法务工作将倍感轻松。二是各个部门法律之间有着不可割裂的联系。以工商部门为例,工商行政管理是综合性的行政执法部门,30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与工商职能相关,它们与民事、行政、刑事领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将整个法律体系比作一颗参天大树,那么与工商相关的法律规定散见于这颗大树的各个分杈。通过参加司法考试对法律的情缘更加深厚。
因工作需要,笔者离开了法制岗位,但并未中断自已的法律情缘。因长期从事法制工作,又具有较深厚的法律功底,笔者经单位及法院推荐,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一年多中,笔者经过了法院的系统培训,参加了几十件案件的陪审,收益颇丰,感慨良多。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对法院而言,在于以一般群众视角判案、监督判案,并通过陪审见证司法公正,向公众传达审判信息、弘扬法治精神。笔者在陪审过程中深深感受到司法的严谨、公正。对所在单位面言,行政工作与司法业务有不可割裂的联系,如笔者所在工商部门公司登记、抵押登记是解决商事纠纷的基石;民事调解对工商部门消费维权处理有借鉴意义;刑事审判量刑规范与行政处罚自由裁综合裁量原理极为相似,陪审可以增强有关部门与法院的联系与并相互促进。对于笔者而言,陪审更有多层意义。陪审让我以一名普通百姓的身份参加了神圣的司法审判,作为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实现了个人法律价值与法官梦想。陪审提高了法律实务能力。法律事务实践性强,尽管自已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但只是拥有了一种不可或缺的法律基础,法律知识需要不断学习、更新与维护,每个案件陪审均是一种再次学习、再实践的过程,通过参加鲜活案件陪审,笔者也更加熟悉了法律实务操作。
因为陪审还赢得领导同志们尊重和组织的厚爱。近年,笔者参加了兼职区级师资培训,最近成为全区工商系统少量的公职律师之一,虽然不在执法监管岗位,但仍承担一定法律义务:执法办案中每遇法律难题与同志们进行探讨,疑难案件领导经常征询意见,行政诉讼直接为单位排忧解难,法律培训为同志们答疑解惑,案审会中起到了一个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在发挥法律特长服务于单位和他人中实现个人价值。
无论对社会、单位、还是个人,无论是否直接从事法律工作,法律的作用无处不在。我想,不管以后工作性质如何,不管是否从事法律工作,不管是否有缘担任执业律师或法官,笔者将延续这份不解的法律情缘,把法律作为学问来研究,作为价值来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