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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有感

作者:申桂明  发布时间:2012-08-27 08:57:19 打印 字号: | |

在执行部门多年的磨练,心中感慨万端,执行工作怎一个“难”字可以言尽,“执行难”、执行法官更难:

一难,执行案件难办。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案件,第一种是被执行人想履行但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这类案件难以执行;第二种是被执行人本身就是与对方有矛盾才去法院“打官司”,判决后不愿履行,长期外出逃避,这类案件人难找、财产难找;第三种是被执行人有财产但因双方的纠纷有怨气而拒不主动履行的,这类案件通过多做思想工作或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可以执行完毕,但难在第三种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所见的比例极低。

二难,执行经历难耐。灌阳县位于都庞岭山脉,山高路险。接收一件执行案件,执行法官最少要去被执行人处一次,最多时候的达十余次,近在县城的可以徒步送达,远的在大山深处,开车两个多小时后还须步行一、两个小时,山道难行,只执行局车辆的维护、油料费开支二项,都不是一笔简单的数额。

三难,思想工作难做。灌阳县地处于桂北地区,民风彪悍,百姓经常为了一点小事而大打出手,身体权纠纷案件多,该类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相互仇恨,案件判决后,双方敌对思想更重,执行过程中的思想工作难做,一件案件的思想工作可能会长达一两个月方初见成效。

四难,家庭维稳难释。执行法官长期在外奔波,经常是几天不回家,就连一日三餐都没有规律,有时半夜也可能出动查找当事人,家庭难顾,家人怨言连连,每次的解说只是重复的一句话——要多体谅一下,这是工作需要,家庭的维稳工作难以解释。

执行工作有苦也有笑,当案件执行完毕当事人领到标的款时、当事人握手言和、主动履行时,我们看见当事人的面孔从过去的苦楚变成和悦、从敌视变成和睦,心中也有了一点的欣慰,为当事人也为自己的工作有了一点点成效而鼓舞。

来源: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