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桂林中院召开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
作者:余作才 杨 川  发布时间:2012-08-28 14:44:50 打印 字号: | |
  • 高院少年组组长欧阳文(左)、桂林中院副院长李忠林(右)在庭审现场观摩
  • 庭审现场
  • 高院少年组组长欧阳文现场点评庭审情况

    8月28日,桂林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暨业务培训会,研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少年组组长欧阳文、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忠林、刑一庭领导、部分刑事法官以及基层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领导等49人出席会议。会议由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莫雪虹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观摩了象山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理的蒋某、李某抢劫案示范庭,并由高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少年组组长欧阳文作现场讲评和指导;观看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少年审判的先进经验录像片;聆听了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杜峰所作的少年审判业务指导。

    最后,李忠林副院长在讲话中对今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回顾。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职能得到充分发挥,1-8月,市中级法院共新收各类一审、二审未成年案件30余件140余人,结案率为78%。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与桂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出台了《桂林市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办法(试行)》、《桂林市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二是教育、感化、挽救措施到位,加强了机构、组织、制度和装备建设;三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成效显著,强化科学量刑、注重庭审教育、强化科学矫治、注重案结事了;四是重视对未成年人罪犯的判后回访工作。今年6月11日,全市29名刑事法官到自治区少管所对194名桂林籍少年犯进行了回访帮教活动,新华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广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先后作了宣传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李忠林副院长就如何做好今年后四个月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抓好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落实工作,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拓展参与社会管理的新途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回访帮教,逐步使回访帮教活动成为常规化、制度化、系统化;三要贯彻落实年初制定的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计划,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档案,做好相关台帐,迎接年终考核;四是要抓好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的调研、案例报送、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五是要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人员的配备、物质保障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来源:桂林中院政治部、刑一庭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