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桂林,落叶纷飞,在这样的季节不由得又让我想起了每年九月举行的一年一度的国家司法考试。虽然我已取得过两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回顾我三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历程,其中的痛苦、无助、快乐、感动现在仍然无法在我的记忆摸去!
2004年,国家举行第三届司法考试,当年我拿着自考法律大专文凭第一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记得当年也没有做什么特别的准备,就稀里糊涂的结束了考试,结果当然是考得不怎么理想,但那一年我取得了“司考”界所称的“地方粮票”《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跟国家划定的A证分数线将近差了15分之多。也就是这一次“司考”,使我的人生开始出现了转折,领到《法律职业资格证》后我进入我们县城的律所实习,一年后成了一名执业律师。
之后的几年,由于工作和其他方面的原因,我没有再参加过国家司法考试。直至2008年,我通过公务员考试从一名执业律师转换成一名职业法官被安排到离县城50公里远的乡镇派出法庭工作,因环境和身边人员的变换,也为了每一个法律人都期盼的梦想,那就是取得一本《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于是我又重拾书本,在接近考试两个月的时候,我报考了当年的司法考试。在复习考试的两个月日子里,除了要感谢我的同事和家人外,有一位在QQ群里认识的叫梅的考友也给了我很多鼓励和帮助,我们在网上一起交流复习心得,互帮交换学习资料!一起分享着“司考”给我们带来的痛苦、快乐和所有的感动!就这样日子在我们漫长的等待中迎来了我的第二次“司考”,记得当年在市区考试和我同住的是一位西南政法大学刚毕业的大学生,晚上他问了我很多实务方面的问题,向我讲述了他们在大学校园的幸福时光,我们互相聊到将近凌晨才入睡。考试结果出来后,我考得了354分,还是没有通过当年的司法部划定的A证分数线。
时间不等人这句老话一点也不假,当从春节联欢晚会主持人口中得知我又老了一岁的时候,我意识到2009年的国家司法考试离我近了。经过网友梅的游说,我在网上报了“万国”的“司考”培训班。在网络培训班上课的日子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万国”几位授课老师,他们声请并茂、妙语联珠的授课风格让我现在仍记忆犹新,记得上课最经典是刑法学老师乐毅,我们都称他为“乐哥”。他在讲排除犯罪事由中的业务行为时,讲变性手术为什么不是业务行为而是故意伤害时,讲了一段非常经典的话,他讲“因为张明楷教授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李宇春是水泥做的,所以朗朗乾坤,要么是水,要么是泥,要么是天然水泥,如果你非要把水或泥改造做成人工水泥,那当然只能定故意伤害了”;还有在讲立功和自首的法律后果时,“乐哥“讲:“立功是应当免除处罚,自首呢,一般最多是减轻处罚,司法实践中真能免除的很少,所以如果不能立功,那自首基本上也没什么用。这就是所谓的自首从宽、把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哈哈…,现在回想起这些话,心里仍然想笑!
时间再次一晃而过,从进入当年的六月直到考试结束前,我每一天除了正常的八小时上班外,其余的时间就是在学习,记得那年我在法庭有整整三个月没有回家,也特地将自己的业余活动全部停止。考试结束后,最终我以382分的成绩通过了2009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当从网上查到成绩的那一刻,我竟然哭了,我通过了!想想三次“司考”给我带来所有压力、委屈、痛苦、无助、快乐、感动倾刻间用哭声表达了出来。的确,“司考”成就了我的梦想,使我成为一名法律人。但司考的经历却造就了我的一生,让我深深体会到幸福一定要靠自己去争取!主宰每个人命运的上帝只能是他自己!我被自己感动了!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我的付出终于得到了回报!在这里,我还想对即将参加2012年司法考试的朋友说一句:朋友,努力吧!2012年,成功一定属于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