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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学习法那生动的一课

作者: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2-09-17 17:42:35 打印 字号: | |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带着收获的喜悦,全区法院预备法官第四期培训班如约在南宁举行。作为参加培训的最后一批学员,我满怀期待,期待能在培训中收获知识,积累经验。在培训中,令我受益匪浅的是广西法官学院副院长贺利研教授上的《行动学习法》一课,“行动学习”,顾名思义就是在行动中学习,在学习中行动。其主要特征是以实践活动为重点,以学习团队为单位,以真实案例为对象,以角色扮演为手段,以团体决断为要求。该课程让我明白了知与行的辩证关系,要积极参与团队的合作,只有在团队的共同协作下,才能得到适合整个团队的最佳方案;要在实践中学习,不断反思并积累法律的经验,才能在行动中占得先机。

在上课中贺院长提出两个问题,围绕“知与行的关系”和“法官职业道德”这两个方面,大家进行分组讨论,最后每组派出代表上台阐述各组的观点,发表各自的意见。通过一个下午的激烈讨论,在促进师的引导下,我们先是通过年龄排序的方式依次做好,并通过两两互相认识,由对方介绍自己的方式很快与组员们熟悉起来,这也是行动学习法在实践中的一个缩影。通过这样的方式组员们在接下来的讨论中就比较顺利,大家纷纷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并推选了发言人、记录人等,分工明确。

最后我们组结合各自的看法与意见,总结出:第一:知与行的关系是套用孔子的观点就是“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知行统一就是根据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把学习和实践结合起来。“知之者之始,行者知之成”,知行统一要注重实践。所以我们要善于在工作中学习,边实践、边学习、边积累。“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己”、“活到老学到老”都说明了此道理。第二,关于法官职业道德的问题,我们精辟的以一句话来总结,就是“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只有做到无愧于心,才能做到无愧于自己的事业,无愧于天平的光辉。法官道德品质高尚,就会表现出应有的道德行为水准,产生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在从事审判工作的过程中,对待案件事实客观公正,不畏权势,不计个人得失,勇于维法护法,为人民的利益而献身。这既是法官通过审判活动进行自我修养的必经途径,更是成为“公平、公正化身”的前提条件。因此,做人做事无愧于心才能真正从道德层面约束法官的行为。通过下午的小组汇报与展示,更好的阐释了我们组的看法与观点,也得到了老师的赞誉。

通过行动学习法,我感悟到团队精神的伟大与可贵。团队精神的核心是奉献,奉献成为激发团队成员的工作动力,为工作注入能量。团队精神的精髓是承诺,团队成员共同承担集体责任。没有承诺,团队如同一盘散沙。做出承诺,团队就会齐心协力,成为一个强有力的集体。行动学习是一个倾听的过程,让我们学会倾听别人的观点,行动学习是一个自觉的过程,让我们学习团结协作,主动学习。

这一堂课,让我们受益匪浅。老师无私地的将经验与技巧传授给我们,教会我们许多在学校在课堂无法学到的知识与本领。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认真、热情、敬业、细心。这些收获对于我而言是一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一笔终生受用的财富。曾经在学校里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磨砺而渐渐消失,“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习让我从一个只能在理论书本上操作的学生变成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法律工作者。诚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所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磨练是我们青年一代走向社会的一道坎,跨过去,天空正蓝!

在今后的法官道路上,我会在自己平凡的法官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积累丰富的办案经验技巧,秉承“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高尚襟怀,在努力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法律人道路上不断进取。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余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