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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彩法院审务督察员持证上岗见成效
作者:杨芳荣  发布时间:2012-09-17 09:57:49 打印 字号: | |

9月上旬,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收到最高法配发的《审务督察证》之后,实行审务督察员持证上岗,对全院审判工作履行督察职能,随时监督纠查各项审判活动中发生的不规范问题,保障审务工作的良好秩序,维护法院形象,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该院要求审务督察员在执行督察任务时,必须出示最高法配发的《审务督察证》,不定期深入审判一线开展督察活动,重点督察审务中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督查审判部门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各种审判信息化设备状态是否良好,法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原被告人、辩护人的坐席牌摆放是否整齐,书记员是否按规定于开庭前宣布法庭纪律等。二是检查审判人员是否按通知预告规定的时间准时开庭。要查明法官延迟开庭的原因,督促无故拖延开庭的审判部门及时开庭。三是监督庭审作风和法庭纪律。对法官开庭不按规定着装、中途无故退席、接听电话等不规范行为予以制止。四是认真听取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旁听群众对庭审活动的反映。把收集的问题归纳整理后向有关审判部门及时反馈,提醒整改。五是协助审判人员解决当事人和旁听人员对审务工作提出的疑难复杂问题。对群众的诉求,于情于理于法,积极探寻解决途径,防止发生涉诉信访上访。

叠彩区法院还制定了审务督察讲评汇报制度,规定督察小组每季度将督察情况在全院干警大会进行讲评,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每半年向院党组写出督察工作书面报告。通过讲评汇报,切实使审务督察工作做实做好,达到形式与效果统一,让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切身感受到法院的公平公正与司法的威严。实践证明,审务督察工作大力推动了庭审作风纪律的根本好转,诉讼参与人对法院审务工作的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来源:叠彩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