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深刻认识审判工作形势,强化管理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积极性快办案、办好案,采取多项措施加快办案进度,效果显著。第一季度,兴安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79件(含旧存20件),结案298件,与去年(去年结案149件)同期相比提高100%,法官人均结案6.21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9.62天,结案均衡度97.63,审判效率指标水平获得突破性提升。
一是定下基调,明确目标任务。把突破兴安法院审判工作落后局面列为全院干警的头等大事,要求业务庭、办案法官要深入认清形势,正视差距,奋起直追,争分夺秒完成第一季度的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的提档进位,力争为全年的创先争优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院党组明确规定各业务庭的办案任务和结案率指标,确定审判人员的人均结案任务,确定目标任务与考核奖惩挂钩的考评机制,提高办案法官责任意识,调动积极性与热情。
二是勇做表率,院领导带头办案。加大院领导带头办案力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领导亲自出面协调、处理,通过院领导争取各方支持,有效化解矛盾。对一些涉及面广,当事人众多的案件,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发挥院领导意识强、业务精、经验足、功夫深的特点办案,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强调效率,实行限期结案制。内部制定更加严格的审限要求,由审管办负责对案件进行监管,对超内定审限的案件进行跟踪警示、跟踪督办,督促办案法官尽早结案。临近审限极限的案件,由审管办国审限截止时间七天前发出限时办结令,办案法官必须立即全力、重点办理该案,庭长负责指导协助,超过审限将全院范围点名通报。
四是改进方法,提高结案速度。加大立案调解力度,对权利义务明解、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力争在立案阶段调解结案,提高结案速度;节约法律文书制作及法律文书送达时间,当庭调解成功的,当庭制作调解书、当庭送达;依法运用电话通知、邮寄送达等快捷形式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加快送达进度。通过在法律文书制作、送达环节的改进,成功缩短了案件的审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