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7日,资源县委、县人民政府举行2012年度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资源法院谢国淑同志榜上有名,成为资源县政法系统唯一当选个人。
谢国淑同志是法院党总支妇女委员、民一庭审判员。她热爱妇女工作,情系基层妇女,努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曾先后获得桂林市法院工作先进个人、资源县“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一、审判工作高效公正
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她都脚踏实地、默默无闻地工作,作为一名女同志她深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总是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挂在心中。在工作中,特别关注妇女儿童维权问题,对离婚妇女索要孩子抚养费、老人向子女索要赡养费等涉及妇女儿童老人问题的信访维权案件,尽量帮助他们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途经解决问题;在诉前保全和委托评估拍卖等工作中,她作为法院的一名女审判干部,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及时果断地为当事人作出诉前保全和委托评估拍卖,决不让当事人因这一环节受拖累而遭受损失,尤其对抚养费、赡养费的诉前保全更是果断采取法律措施,及时保护妇女儿童及老人的合法权益,为法院树立了良好的人民女法官的形象。在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因现代经济的多元化、复杂化,也使民商事案件从过去简单的离婚案件、抚养案件、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生发出许多新类型案件,即便是表面上看起来是简单的离婚案件后的财产纠纷案件,审理起来也包含着其他一些的法律关系,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还要注意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就更是要具备较好的法律素养和法律内涵,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到高效公正,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实现诉讼目的,更是增加了不少的工作难度,但她以一个女法官的细致、耐心和爱心,为无数个妇女儿童保护了合法权益。就是凭着这份执着,这份对民商事工作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热爱,她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成为全院内女法官办案最多的人之一。
二、争先创优,工作业绩突出。
在资源法院,谢国淑除了完成正常办案任务外,还承担全院计划生育和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日常事务工作,在她的努力下,全院计划生育工作连续三年获全县先进单位;2012年以来,法院系统开展妇女维权岗创建活动,作为创建活动办公室主任,她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整理创建台帐,并对如何创建进行日常督查,从而使全院六个创建业务庭全部被桂林市妇联授予“妇女儿童维权岗”,梅溪法庭被桂林市中院推荐上报桂林市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全院六个创建业务庭全部被桂林市妇联和桂林市中院推荐上报全区“妇女儿童维权岗”。
三、探索创新,积极转化审判经验
谢国同志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法学理论的学习和审判经验的总结,2010年以来,共在各级媒体文章150余篇,信息被中院、高院采用20多条,她结合审判实际,写的调研文章论文先后三次在中院和高院获奖,所以她每年都被评为资源法院调研信息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