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3年3月12日,资源法院共受理涉诉信访案件38件,其中2011年13件,2012年18件,2013年1-3月7件,重复访5件,涉诉讼访15件,涉执行访20件,涉审判作风访3件。从统计数据上可以看出,该院涉诉信访案件发案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且信访化解难度大。
该院涉诉涉执信访案件特点:一是认为法院审判不公、申诉、申请再审和反映执行问题占很大比例。来信来访中,反映案件的告诉、申诉、申请再审、执行等与法院审理有关的事项占很大比例,特别是当事人对案件提出申诉、申请再审,反映执行问题仍占信访总量的绝大部分。二是上访者抱有“信访不信法”心态,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从而不少上访老户常常到上级上访或信访,甚至通过社会舆论等方式来给法院施加压力以达到按其意图办理的目的。三是少数信访者以法院原判刑处理过,复查驳回或再审维持后,仍坚持自己的观点呈长期缠诉状态。四是非正常缠诉缠访突出。上访老户思想固执、言行偏激,听不进信访工作人员的解释,自认为绝对有理,过错都是对方当事人和法院的承办法官,到法院缠诉缠访,并动不动就以上访为由,死缠胡闹,甚至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恶劣。
经分析,该院认为造成涉诉涉执信访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社会原因。受形势发展变化的影响,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群众诉求增多,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汇集到人民法院,需要化解、需要调处,司法难度越来越大,从而使法院处于信访的风口浪尖。二是法院自身原因。个别干警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导致个别案件质量不高,侵害了当事人权益;有的案件虽然处理正确,但因释法明理工作不到位,造成当事人误解;有的因法律政策调整,当事人要求用新的法律政策解决原有问题等。三是部分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个别信访者素质较低,无理缠诉,企图通过长期作战的方式,或者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给法院施加压力来达到目的,他们往往对同一案件,同一问题多次反复上访申诉和控告。当案件处理结果与自己的期望值发生冲突时,不是选择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采取非正常信访手段来向法院和法官施压,有个别甚至串联煽动其他信访人缠访、闹访。
针对上述问题,资源法院建议:一是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干警队伍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为民意识,狠抓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涉执案件的发生。二是加强调解,注重疏导,全力做好判前判中判后的服判息诉工作。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缓和社会冲突,妥善解决纠纷,节约诉讼成本方面的优势。不断加大民事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和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工作,拓宽调解范围;坚持把调解贯穿于诉前、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尽可能多地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处理矛盾纠纷,从而真正做到群众满意、息诉罢访。三是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首先狠抓源头治理治理,围绕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审判目标,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坚持案件终结评查制度,发挥案件评查监督、纠错职能;加大公开审判力度,以透明公开促公正公平;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保证案件高效流转;完善细化审判质量评估考核体系,确保案件质量,要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强化法官职业修养,培养法官严谨审慎的审判作风。其次,建立信访案件查报制度。在重大节假日或敏感期间,紧急情况、紧急案件要随时查报,对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批示的案件专项查报,并逐案分析,制定处理方案。再次,建立信访执行案件联动制度。加强与信访局及信访户所在地党委政府、社区(村委会)的沟通和联络,充分调动内外因素,共同做好信访户的稳定工作。四是抓正面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涉诉信访“五项制度”,让人民群众了解信访程序,明确信访范围,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信访观念,依法有序合理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同时督促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和裁定,维护法律权威。对无理缠访、代人上访、组织窜访、煽动闹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固定证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坚决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