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国家领导人中,越来越多的国家领导人和政治家具有法律教育和职业背景,比如,习近平主席是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克强总理是北京大学法学硕士,李源潮副主席是中央党校法学博士,周强院长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曹建明检察长是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出身等,我想,这是走向法治国家的一个共同特征。
很久以前,读政治方向的我,总是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美国的历任总统都是名校法学院的高材生,而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多数是理工科专业的专家,应该是社会阶段的不同,当经济还是很匮乏的时候,决定了国家侧重生产,正所谓政治概念里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吧。当我们开始在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GDP和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宏伟目标而奋斗时,实现真正的依法治国也应该提上日程,加紧步伐。
作为曾经读政治方向的大学毕业生,我思想中的法治和人治是相对的两组概念,法治,是用法律治理国家,存在于民主国家,而人治,是由人控制国家,掌权者的意志关于一切,掌权者独断专行,袁世凯时期就是“伪法治,真人治”,我们国家倡导的依法治国是基本治国方略,是走向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真正的法治应该法律高于一切,法律为社会最高的规则,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而现在,我们的国家还行走的道路上,离法治的目标还有一段遥远的距离,而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达到法治指日可待。
作为法律工作者,国家暴力机关的公务人员,我们拥有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独立行使审判权,为人民定纷止争服务,目标是公平、正义,我们的标志是天平,时时刻刻警戒着我们在为民众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务必不偏不倚,保持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我们是法律的执行者,是国家通向法治国家的重要环节,必须做到“五不”,在审判岗位上做一个孤独的人,渐行渐远,直到成功。
作为普通人,我们不需要高瞻远瞩,不需要未雨绸缪,我们只需要在国家积极努力向着法治国家前进的道路上,添添砖、加加瓦,让沧海中渺小的自己成就最大的辉煌,在精神方面,从法律看,从道德看,比如,当自己、他人受欺负时,或矛盾无法调和时,少做一些暴力粗鲁的行为,记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当看见他人处于危难之际,请伸出一双援助之手,拿出手机拨打110,一切一切,集众人的力量,国家的法治目标的实现就如囊中取物,终将实现。
在以习近平主席为中央的新一代国家领导人的带领下,法治如狂流,将滚滚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