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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法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签订廉政责任状
作者:李四东  发布时间:2012-07-19 17:14:33 打印 字号: | |

象山法院党组要求中层正职以上干部签订廉政责任状,并配套实施定期述职、回访考廉等制度,收到了以廉促审、以廉兴审的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实现廉洁从政,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该院严格实行了党风廉政责任制。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人人签订廉政责任状,并重新修订了规章制度,把廉政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将廉政情况存档,作为评先、入党、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如发现为政不廉,实行一票否决。落实干部提拔重用前的公示制度,面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卡,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定期述职、党风廉政情况反馈卡、定期回访制度,党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形势分析,每个党组成员自觉在会上进行述廉报告。中层正职以上干部每半年将廉政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定期向全院述职。由于党组重视抓廉政,全院干警廉政意识强,使该院综合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健康向上发展。近年来,该院平均每年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2600余件,但全院无一人违规违纪。

来源:象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