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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狠抓裁判文书上网图文直播

作者:黄莉丽  发布时间:2013-05-13 17:15:27 打印 字号: | |

推进审判制度改革和管理创新,全面推进审务公开,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最近,广西平乐法院对1-4裁判文书上网和图文直播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相应对策。

目前,本院有些业务庭室对这两项工作还不够重视,为再次敲响警钟,分管副院长召开全体政法干警大会,会上,对没有完成任务业务庭进行通报批评,再次强调此两项工作的重要性。

该院重新修订了《庭审网络直播活动实施方案》和《裁判文书上网实施细则》。庭审直播要求各业务庭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具有教育意义和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同时,强化业务部门与审管办之间的协同配合,严格按照网络直播细则做好直播的分工合作,为庭审和直播做好各项工作。

裁判文书上网必须由案件主办人应在裁判文书全部送达当事人后30日内将裁判文书正本、电子文本、“拟上网公布”或“拟不上网公布”的建议及理由按照审批程序批准。明确要求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案件等法律规定不宜上网的裁判文书外,所审案件必须100%公开裁判文书。同时,将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确保庭审网络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的数量和质量。

来源: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