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一定数量的聘用制干警是兴安法院在现有办案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充分挖掘兴安本地人才资源,保障司法程序高效运转的有效途径。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兴安法院2013年度聘用制干警招聘计划招聘3名业务庭聘用制书记员、2名聘用制司法警察,全程在以往聘用制干警招聘工作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方案。本次招聘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共计43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目前招聘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和资格审查、公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政审、审核、审批等程序进行到综合业务能力测试阶段。
为了突出兴安法院的工作实际,本次招聘除了常规的速录打字准确度测试、体能测试和言语表达交流以外,还额外增加了汽车驾驶技能测试,作为录取聘用制干警的一个重要指标。考虑到目前兴安法院各业务庭用车均为手动挡、业务庭干警外出办案遇到的山路、弯路会车等情况较多等情况,重点考核了应聘人员的山区路牌标志识别、远近灯切换、油门控制和侧位停车等技能。
随着兴安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目标的提出,自身发展上升到了一个新台阶,对人才、对技能的要求也更加的全面。“不拘一格降人才”,兴安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创新2013年本院聘用制干警招聘机制,不仅是对本院正式在编干警、也对聘用制干警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全面展示自己才华、发挥自身正能量、实现自我、超越自我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