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及高院关于切实加强警务管
理严防刑事被告不脱逃的通知》精神,资源法院结合实际情况,狠抓警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在警务保障工作中,司法警务应当根据案件性质,被告人数量和审理方式等情况,安排部署警力,对被告人极少,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指定骨干负责法警决不能麻痹大意,被告人人数在2人以上,必由大队领导带队,确保押解、看管、值班、安保、预防被告人脱逃、自杀、自残的出现。对重大案件,庭前必须与业务庭沟通,研究庭审方案、预案。
二、加强押解、看管、值庭各环节的管理
1、执行押解任务的司法警察将被告人押出看守所时,对照提押票核对被告人的身份、案由等情况,同时对被告人进行全面搜身,防止其携带危险物品。
2、对押解被告人必须使用械具。
3、将被告人押解至羁押室后,指定专人法警看管,严密监控被告人的动态,防止被告人有机可逃。
4、庭审中,值庭法警要始终将被告人盯紧,审判活动结束后,将被告人还押看守所。
5、加强巡庭工作,预防闹庭事故发生,当遇到旁听人员闹庭时,首先要保护好被告人的安全、立即转移被告人,预防被劫、逃脱、伤害等事故。
三、做好安全检查
加强押解车辆的检查、羁押场所的检查、警械具及人身检查。
四、掌握刑事被告人的心理动态,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司法警察在押解和看管刑事被告时,要及时了解被告人的身体和情绪状况。
五、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基础训练、体能训练,力争做到业务精通,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