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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特点、原因及对策
作者:杨芳荣  发布时间:2013-06-05 17:27:19 打印 字号: | |

今年1-4月,桂林市叠彩区法院共受理各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36人,与2012年同期相比,案件数量和涉案人员分别增长2.3倍和4.5倍,已达到去年全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和涉案总人数的78%97%,应引起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的高度关注。经调研发现,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低龄犯罪上升迅猛。今年受理的案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犯罪的9人,同比增长8倍。二是文化程度普遍低下。其中小学文化的28人,占78%;初中文化的7人,占19%;高中文化的1人,仅占2.7%三是绝大多数为农村未成年人犯罪。其中35人为农村未成年人,占比为97%;城市未成年人作案的仅1人,占比不到3%四是未成年人受教唆而犯罪比例大。其中13件是未成年人经成年人教唆或参与了成年人团伙作案而走向犯罪。未成年人自行作案的只有1件。五是案件类型以盗窃为主。14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13件是以盗窃电动车、助力车作案。

此类案件高发的原因:一是家长受利益驱使,促其早入社会,导致失管失教,误入歧途。家长在未成年人本该被送到学校学习教育、增长知识的时段,而过早地使其放弃学业,走上社会,盲目“放养”,放任自由,是促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家长受经济利益驱使,误认为孩子既然学习成绩差,与其为其付出学习费用,不如让他们早些出去挣钱,当一个家庭致富的帮手。孩子进入社会后又缺乏家庭管教,与社会不良人群交往,误入歧途。二是犯罪团伙以未成年人为作案工具,主动拉拢诱惑促其犯罪。因未成年人年龄小、机灵、作案较难被人发现,案发后只会受到减轻处罚,某些成年犯罪团伙利用未成年人这些特点,专以未成年人为作案工具,千方百计寻找未成年人为目标拉拢、诱惑、教唆。传授他们如何实施盗窃、抢夺等犯罪行为,自己坐享其成。四是农村未成年人在社会现实面前屡屡受挫,容易受诱惑走向犯罪。农村未成年人或以外出打工挣钱为借口、或与老师、家长不辞而别,从农村进城,梦想着自己能找到一份工作开始城市生活。然而,进城后发现现实并非所想,年纪小找工作难,手上没钱住宿吃饭都成问题。在万般无奈中,加之受到犯罪团伙引诱,容易受犯罪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

为切实扼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采取以下对策:一是从家庭、学校入手,强化对未成年人管理的制度建设。立足以家庭、学校为起点,从法律层次完善对未成年人的管理措施,从而制约家庭尽到管理监督的责任,同时将未成年人无故退学、辍学率纳入对学校的考评范围,与学校绩效挂钩,并由学校对未成年人犯罪罚金承担部分连带责任,以防止未成年人丢失在起跑线上。二是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试行善意的教育强制。大量犯罪事实证明,未成年人犯罪很多都是受到社会和不良网络诱惑误导的外部影响,他们在学校期间,采取封闭式教育等一些善意地教育方式势在必行。目的是让这些身心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能专心致志地学习课程,减少私心杂念,放弃他们在这个时段不应有的想法和行为。同时,要学习借鉴和应用先进国外家的教育管理模式,如新加坡国家就有对未成年人教育的硬性规范,要求未成年群体必须要完成学业才能步入社会。三是加大法律对教唆犯的惩罚力度。针对未成年人受教唆而犯罪比例大的问题,应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大我国刑法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从重处罚”规定的力度,以便有效阻止教唆犯们的犯罪冲动。四是全社会齐抓共管,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依靠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通过各方联动把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培养工作纳入规范,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父母、老师要从儿童开始抓好教育引导,重视并无歧视对待成绩差的学生;教育部门进一步减少教育学费,避免农村儿童因贫辍学,加大教师奖罚,规范教育机构管理,有计划地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集体活动,参入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责任意识,激发爱国热情、学习热情,增强学习成长的正能量;文化部门应积极取缔非法网络,限制以“普法”为借口,登载危害未成年人的各种书刊发表;司法部门应通过定期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法院开放日等方式方法,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指导。同时,对曾因过失而受到各种处罚的未成年人,家庭、社会要加倍给予他们温暖关怀,不弃不离,用回访、探望等各种方式,感化教育他们从新作人,早日回归学校与家庭,让悲剧不再重演。

 

来源:叠彩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国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