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阳朔法院开展小额诉讼程序业务培训,传达了桂林中院小额诉讼程序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对小额诉讼程序业务进行了培训,该院副院长赵家良及各业务庭负责人参加培训。
小额诉讼制度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大亮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简易程序基础上新增了小额诉讼程序,通过一审终审制,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保障当事人经济、快捷、便利地利用司法资源维护其合法权益,减少讼累和负担。为贯彻落实好小额诉讼制度的施行,便于在全区法院平稳有序开展小额诉讼审判工作,区高院结合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中累积的成功经验以及审判实际,出台了《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相关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指导全区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
当天,赵家良副院长首先传达了桂林中院小额诉讼程序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并对该院开展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工作作了部署。赵家良副院长还就《民事诉讼法》小额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分析,对《解答》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文书制作等进行了解读。赵家良副院长要求全体民事法官要认识到小额诉讼程序的重要意义,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要加强学习,认真领悟,不断提升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小额速裁工作的操作规程,有效确保小额速裁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强小额诉讼程序的宣传,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的优点,减轻讼累和负担。